10月4日,浙江線上、浙江新聞客戶端曾報道千島湖遊船加收“上艙座位費”現象,講述了國慶期間,記者在千島湖旅遊時,付完195元購買千島湖景區門票和大船票後,再登上游船二層卻被加收20元“座位費”,且這20元並不包括旅途全程的“二層費用”。
在記者搭船前往第二站龍山島時,如果要登上游船二層,仍被加收5元的額外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沒有在船上和景區內看到明碼標價的告示,詢問工作人員有關加收費用的價目單,工作人員卻回復,“這是我們領導規定的”。(點擊閱讀:千島湖遊船買了船票還要加錢 乘務員稱“領導規定的”>>>)
報道發出後,淳安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千島湖風景旅遊委員會和景區綜合管理處第一時間前往現場核查。10月5日下午,千島湖風景旅遊委員會責令企業立即整改:
1.對涉事“沁園42號”遊船予以停航處理,並啟動問責程式;
2.聯合海事、公安、物價,責令千島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嚴格執行關於觀光遊船不得收取“上艙景觀包廂費”的相關規定;
3.由縣發改(物價)局牽頭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
與此同時,千島湖風景旅遊委員會責令千島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對所有遊船服務項目進行梳理,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收費價格,依照法律程式做到公開、公示、明碼標價。
針對事件中游船服務存在的問題,千島湖風景旅遊委員會將加強對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服務技能和服務品質,杜絕私自、擅自向遊客收取任何費用事件的發生。
來源: 浙江線上 | 作者:申思婕 劉健 | 責編:王思楊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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