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聯合發佈《關於加快建設“清廉學校”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各類學校系統梳理編制“小微權力清單”,規範教育、管理、服務各個環節的標準和要求,堅決清除學生和家長有苦説不出、敢怒不敢言的“眼中釘”“心頭痛”。
根據《意見》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不能給學生貼上分數標簽,不能只關注學習好的學生而忽視大多數學生;明晰班主任職責,規範班主任行為,防止利用家長群等媒介謀私利、夾私活;堅決遏制“家長作業”和家長輔導作業負擔過重的傾向;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從學生餐飲中營利並用於非食堂經營性服務支出。
同時,規範各類評比表彰和獎懲制度,完善教育資助體系,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和資助辦法,嚴查扶困資金虛報冒領挪用、索要回扣、發放不公等問題。
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浙江省教育廳廳長郭華巍説,學校是培養學生的一線陣地,每一項管理和教育行為都直接面向學生。“雖然學校處理的大多是涉及個別學生的事務,但對家庭而言就是大事,直接影響著人民群眾對教育的體驗和評價,甚至關乎民心所向、關乎黨和政府形象。要織密制度籠子,加強管理監督,使學校內的各類小微權力不能任性。”
據悉,浙江為落實將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將教師教書育人的實績作為職務職稱評審、教學督導和教師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和失信懲戒制度。對於嚴重違背師德師風要求或發生腐敗等行為的教師,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俞菀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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