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30日電(記者 韓潔)根據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決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30日印發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國稅率。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降低部分商品進口關稅的公告》,為適應産業升級、降低企業成本和滿足群眾多層次消費等需求,從今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工業品等商品的最惠國稅率。降稅商品共1585個稅目,約佔我國稅目總數的19%,平均稅率由10.5%降至7.8%,平均降幅為26%。
本次降稅主要涉及紡織品;石材、陶瓷、玻璃製品;部分鋼鐵及賤金屬製品;機電設備及零部件,如金屬加工機械、紡織機械、工程機械、輸變電設備、電工器材、儀器儀錶等;資源性商品及初級加工品,如非金屬礦、無機化學品、木材及紙製品、寶玉石等。
同時,隨著關稅總水準尤其是藥品、日用消費品進口關稅的下調,相應下調進境物品進口稅(俗稱行郵稅)的稅目稅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我國已於今年5月1日起對絕大多數進口藥品實施了零關稅,7月1日起降低了汽車及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費品的進口關稅,實施了資訊技術協議擴圍産品第三步降稅。
記者從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了解到,今年以來,經過連續多次自主調整,我國關稅總水準將由上年的9.8%降至7.5%,平均降幅達23%。適當降低關稅,有利於促進對外貿易平衡發展,推進更高水準對外開放,也有利於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推進國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是改革開放40週年,主動降低關稅總水準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重要講話精神的實際行動,也是我國根據自身高品質發展需要進一步擴大開放、主動擴大進口的重要舉措,這一行動和舉措表明中國將堅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在增強自身發展動力的同時,也讓中國發展更好惠及世界。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韓潔 | 責編:fuwen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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