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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為全國河長制的形成提供了哪些經驗?
發佈時間:2018-09-30 08:55:09    

  俯瞰960萬平方公里的祖國大地,因為河長制的全面推行,大小河流有了給力的守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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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河長制的發源地之一,浙江在10餘年的治水歷程中,率先構建起完備的河長制體系,並於2017年出臺了國內首個省級層面關於河長制的地方性法規——《浙江省河長制規定》。河長制的制度創新,綜合治水的有效舉措,兩者相輔相成、交相呼應,為浙江持續治理水環境、修復水生態,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設美麗浙江奠定了紮實基礎。

  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31個省(區、市)已全部建立河長制。這個過程中,浙江先後迎來吉林、江西、湖北等兄弟省市的考察,河長制的浙江經驗不斷走向全國。浙江河長制因何而生、制度優勢何在,在治水實踐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為全國河長制的形成提供了哪些經驗?本報記者就此專訪省河長制辦公室相關人士。

  問:浙江河長制是怎麼形成的?

  答:浙江河長制是自下而上,在全省各地多年自發探索實踐基礎上,經提煉總結形成的一項制度創新。

  經考證,早在2003年,長興為推動城區河道治理,縣兩辦就專門發文建立河長制,明確城區河長的各項職責。次年,長興就向鄉村區域推開河長制。此後,杭嘉湖三地率先在全省探索實施河長制,有力地推動了地方河湖的治理。

  2013年,浙江省委提出要以治水為突破口推進轉型升級,2013年底在全省發出“五水共治”總動員令,把治水推向新的高潮。為破解“九龍治水”困局,高效推動“五水共治”,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範圍內全面推行實施河長制。

  實踐證明,五級聯動、覆蓋全省的河長制,是浙江省綜合治水的關鍵性的制度抓手,有力地保障了各項治水工作的開展。

  問:浙江為何要為河長制立法?

  答:2014年至2016年,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格局下,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迅速形成氛圍,取得明顯成效,贏得百姓點讚。這種成果離不開河長制這項創舉,離不開全省5.7萬餘名河長的艱辛付出。他們熱情高漲、敢於擔當,犧牲節假日時間,奔忙在治水一線,為我們喚回一條條可游泳的河流。

  河長制的實踐和成效,引起了省人大常委會的重視。他們認為,好的機制體制,應加以規範提升,及時固化下來,督促各級河長履行好管水治水的職責,為浙江省今後持續治水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在省人大常委會的重視和推動下,河長制的地方立法工作啟動。

  2016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這讓我們更加確信,開展河長制地方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2017年7月28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河長制規定》。這也是國內首個省級層面關於河長制的地方性立法。

  問:浙江河長制的制度優勢何在?

  答:2016年12月13日,水利部、原環保部等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召開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視頻會議,浙江、江蘇、江西等地在會上作典型發言,河長制的浙江經驗由此走向全國。一年多來,我們已迎來20多批次來自兄弟省市的考察。

  頻繁的交流和討論中,我們清晰地意識到,浙江河長制有兩個鮮明的特點和優勢:

  一是浙江省河長制自始至終與綜合治水的各項決策、工作部署高度融合,如2014年至2016年主抓“清三河”、河道清淤、截污納管等3項工作,2017年主攻剿滅劣Ⅴ類水,今年又重在打造“污水零直排區”、實施“碧水行動”、創建“美麗河湖”,從而在實踐中不斷磨煉成長、發揮實效。

  二是作為綜合協調機構,浙江省河長制辦公室是省委、省政府專門設立的外設機構,隸屬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能始終圍繞綜合治水的各項任務和問題,做到協調有力、落實迅速、舉措高效,充分展現制度的生命力和活力。

  在這樣的制度設計和保障下,各級河長既不替代原有部門職責的行政主體,又能充分發揮監督、協調、督促、建議的作用。

  問:浙江河長制是否有新的發展?

  答:民間河長!儘管沒有寫進《浙江省河長制規定》,但不可否認又令人興奮的是,浙江百姓不僅高度擁護治水工作,還紛紛加入民間河長隊伍。目前,浙江省已有10萬餘名民間河長。“企業河長”“洋河長”“紅領巾河長”“河嫂”“河小二”“河小青”……他們在浙江省治水護水中扮演重要角色,也涌現出了很多感人故事。

  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確立了“兩個高水準”的奮鬥目標,面向未來,浙江省河長制辦公室將圍繞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建設、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充分發揮河長制的體制機制優勢,堅定不移地走好綜合治水之路,助力美麗浙江、美麗中國建設,也為全國河長制的發展不斷提供新經驗。

來源: 浙江日報    | 作者:鄧國芳 施力維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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