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又一起淘寶訴售假者案在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開審。與以往不同的是,因售假正在監獄服刑的被告鮑某某,通過視頻連線“隔空”出庭。為提高制售假違法犯罪成本,自去年來,淘寶持續用民事訴訟手段對售假者展開“追殺”。
2013年至2014年,個體戶鮑某某利用自己及父母等人的身份證註冊7個網店,銷售假鞋69萬餘元,獲利20萬餘元。2016年8月,其因售假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並處罰金42萬元。
據阿里巴巴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介紹,商家入駐平臺時簽署的《淘寶平臺服務協議》約定,用戶不得在淘寶平臺上銷售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商品。
2015年,阿裏輸出線索聯合公安打掉一個制售假LV案,並抓捕了制假者;一年後,在和公安配合打掉又一個制假窩點時發現,這次與之前的案子居然是同一批制假者。張譯文表示:“目前制售假違法犯罪成本低是不爭的事實,我們通過多種途徑打擊售假就是要提高售假成本,並通過大規模起訴讓那些抱僥倖心理的不再以身試法。”
(圖説:6月22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隔空”開審淘寶訴售假賣家鮑某某一案。)
據《2017年阿裏智慧財産權保護年度報告》披露,從2017年開始,阿里巴巴陸續通過民事訴訟手段起訴售假者,希望借此提高蓄意售假的成本。在目前已獲判決的十幾個案件中,阿裏均勝訴。去年12月,淘寶將鮑某某訴至杭州網際網路法院。
“被告售假確實錯了,才二十多歲,剛踏入社會不久,希望法庭考慮其實際情況判決。”鮑某某的代理律師坐在法庭內,而此刻鮑某某身處離庭審現場20公里外的南郊監獄,通過眼前的螢幕知曉庭上發生的情況。
“被告明知淘寶網上不允許出售假貨,仍持續大量出售,其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和守法商家的利益,也損害了淘寶網的商譽,給淘寶網造成經濟損失,構成嚴重違約。”淘寶代理律師説。據此,淘寶網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損失69萬元、律師費1萬元。
庭審中,法官通過視頻,詢問了鮑某某店舖註冊時間、其他店舖有關情況等資訊,並聽取答辯意見。整個庭審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針對服刑人員使用視頻開庭,不僅提高了審判效率,而且司法成本低,安全系數高。對此,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叢立先點讚稱,這種審理方式免去了辦理押解等手續的麻煩,不僅節約了司法成本,還充分保障了被告的訴訟權利。“在民事訴訟中,原被告的權利是平等的,視頻連線既能保障身在監獄的被告看到庭審現場,也能保障其充分發表意見,很人性化。”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李斌 | 責編:張雲松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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