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人陳某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去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22年。由於陳某某創辦了10余家企業,以此為平臺非法獲取鉅額經濟利益,涉及資産高達10多億元,案件審理結束後,紹興市越城區成立了涉案資産處置工作組,由公檢法司及紀委、財政、審計、國資等部門共同參與。目前,工作組正在緊張有序地開展涉案財産處置工作,以徹底摧毀這一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經濟基礎。
浙江省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注重“打蛇打七寸”,把“打財斷血”和深挖徹查有效結合,摧毀黑惡勢力的“造血”功能。在案件偵查階段,浙江省警方會同有關部門全面調查黑惡勢力及其成員的財産狀況,並根據訴訟需要,先行依法對“黑財産”採取查詢、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4月2日,寧波市鄞州區公安分局對魯某某為首的犯罪團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立案偵查。在此案中,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41名,查扣非法資産200余萬元。3月19日,杭州濱江警方打掉杭州市首個“714高炮式”網路惡勢力犯罪團夥,凍結可疑賬戶資金2841萬餘元。
全省各級法院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在準確查明黑惡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將黑惡勢力連根拔起,杜絕其死灰複燃的可能。寧波市兩級法院在已審結的20件涉黑涉惡案件中,共判處被告人財産刑合計596.1萬元,對3人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此外還協調有關單位依法查封房産9處,凍結存款850余萬元。
浙江省政法機關和市場監管、稅務、住建、審計、銀行等部門相互支援、相互配合,明確合法財産與非法財産、單位財産與個人財産的關係,確保準確查明涉案財産,形成打擊、處置“黑財産”的合力。舟山市檢察院會同人民銀行舟山中心支行建立掃黑除惡工作合作備忘錄,建立可疑線索監控、查詢調查等工作機制;寧波市江北區檢察院在介入王某生等人涉黑案件的辦理中,及時向公安機關提出查封凍結涉案相關財産的建議;紹興開展了涉黑涉惡罪犯財産刑執行專項監督活動……
各地在追繳、沒收“黑産”時,也積極依法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産。在審理一起涉及8人的惡勢力團夥“校園貸”案時,杭州市經濟開發區法院開展對被害人的退贓退賠工作,挽回了大部分的損失。
根據安排,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原則上為1個月。督導進駐期間(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571-85890085,專門郵政信箱:杭州市A0706號郵政專用信箱。督導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導組職責,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惡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導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
來源: 浙江日報 | 作者:錢、陳佳妮 | 責編:陳童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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