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和的燈光、居家的佈置……日前,全省首個家事訴訟中心揭牌儀式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為了讓來處理家長裏短糾紛的當事人感覺更舒適,紹興市中院家事審判法庭的佈置比傳統法庭更溫馨。
什麼是家事訴訟?以紹興為例,2018年,紹興全市的家事案件包括離婚案件及其附帶案件(包括監護權、離婚後財産分割等),撫養、扶養及贍養糾紛案件,同居關係糾紛案件,繼承和分家析産糾紛案件等。
據了解,家事訴訟中心以原有審判法庭為基礎重新設計裝修而成,分為家事文化走廊、家事審判法庭、兒童活動區、家事調解區、心理諮詢室和婚姻家事講堂六個功能區域。
在家事審判法庭,記者觀察到,原本方方正正的法庭被設計成圓形,除了雙方當事人的席位,還多了兩個家事觀察員的位置。據介紹,圓形設計是為了弱化當事人的對抗,同時整體裝潢選擇淺色系,則是為了營造溫馨舒適、輕鬆的訴訟氛圍。
“家事訴訟中心六個功能區,每一個區域都有重要作用。”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家事文化長廊上可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家庭文明建設的重要講話,在家事調解室內可以讀到周恩來總理和鄧穎超情意綿綿的書信等;兒童活動區內有簡單的娛樂設施,為當事人隨帶的兒童提供休憩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兒童活動區的作用遠不止供兒童玩耍這麼簡單,它還是一個兒童觀察區。紹興越城區法院曾經審理過這麼一個案子。2018年3月,王某將其妻子蔡某訴至越城法院,要求離婚並訴請婚生女兒由其撫養,蔡某同意離婚但亦主張婚生女兒的撫養權,而王某與蔡某從收入水準、文化程度等方面均條件相當,且均態度堅定要求撫養權,雙方僵持不下。
為此,法官分別召集了雙方當事人及5周歲的孩子到兒童觀察室,在玩耍中發現孩子十分依賴母親,且與母親交流更為自然舒暢,與母親之間感情十分親昵,與父親則顯得較為疏遠且不願靠近。同時法官還實地走訪孩子所在幼兒園,向幼兒園老師了解孩子平時與父母的互動情況,了解到母親對於平時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給予了更多的關心。最終根據觀察報告以及走訪記錄,判決仍由母親撫養。
當天,在家事訴訟中心的家事審判法庭內還進行了揭牌後的首次庭審。紹興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長、家事審判團隊負責人張靚審結了一起離婚案件,不到半個小時,雙方同意“和平分手”,離婚協議約定由男方撫養兒子,女方支付費用。
據張靚介紹,案中的男女雙方結婚10多年,女方起訴到法院離婚,一審判決駁回後,女方又提起上訴。在二審階段,紹興市中院引入雙方所在街道的婦聯工作人員和心理諮詢師,作為家事觀察員,參與溝通調解。家事觀察員發現,兩人分居6年,婚姻關係已經無法挽回,而且他們10歲的兒子也支援父母離婚。
二審開庭安排在新的家事審判法庭內,在這裡,家事觀察員和法官一起開展調解。一位從事心理諮詢工作的家事觀察員告訴記者,她注意到男方其實特別重視兒子的感受,於是她從孩子的角度勸説後,一心想挽留女方的男人終於放手了。雙方不到半個小時就簽下了離婚協議,兒子約定由男方撫養。(記者 邱丹晨 通訊員 周小鈴)
來源: 杭州日報 | 作者: | 責編:陳童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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