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飯飽回到家發現車位被佔,紹興男子一怒之下與同事連踹帶劃將豪車嚴重損毀。日前,柯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被告人柯某因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
2017年6月17日,柯某與幾個同事在外聚會。晚上11點半,酒足飯飽的幾人找代駕開車回家,在地下車庫,柯某發現,自己平常停的車位被一輛白色寶馬車佔據了。“這個車位是公司買下給我們停車用的,經常被別人佔用。”柯某交代説,由於喝了酒,又見車位被佔,幾個人怒從心起。
柯某的同事蔡某用力的拍了幾下寶馬車蓋,柯某見狀隨即走到寶馬車駕駛邊上,用腳用力踢了兩下,車子左前輪的葉子板瞬間凹陷進去。另一名同事陳某(另案處理)不但沒有勸阻,反而拿出鑰匙在副駕駛邊的兩扇門上劃了長長的一條劃痕。柯某隨後也拿出鑰匙,用鑰匙頭朝車子後備箱蓋上狠狠的插了幾下。如此這般折騰柯某余氣未消,隨後柯某還將寶馬車前大燈、車尾燈以及後保險杠踢破。
短短幾分鐘時間,寶馬車前前後後已被嚴重損毀。當晚12點30分左右,寶馬車車主趙某下樓準備開車時看到愛車時吃了一驚。“車位上沒有標明車牌,我下車時也在擋風玻璃內留了手機號。”趙某説,無法想像車子會被破壞成這樣。
趙某報警後,警方通過視頻線索偵查發現柯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隨即將他們刑事傳喚。經審訊,柯某等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實施。
來源: 浙江日報 | 作者:胡劍飛 金燕翔 | 責編:王思楊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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