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河南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夥同民警劉萍、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等人,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幹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其中,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目的。目前,邱海山、張季梅、劉萍3名涉案人員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聽起來匪夷所思的事,居然在現實中真實上演。更可怕的是,這樣鬧劇還並非孤例,除了邱海山,報道中提到的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也利用職務便利,將正在上中學的兒子孫某某變身為一名國家幹部。這不免使人想問,堂堂公安局怎麼成了少數人的家族企業?
“10歲當公安”的背後,有權力自肥,有權錢交易,也有利益輸送。眾所週知,通常情況下,想當公務員必須經過“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等程式,對此公務員法有明確規定。可邱海山等人,經過一番捯飭,卻能把未成年的孩子搞成了公務員。與其説他神通廣大,佔地利之便,毋寧説相關制度形同虛設,鹿邑縣公安局內部制約也名存實亡。
身為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有責任呵護制度尊嚴,維護公共利益,但他卻監守自盜。當然,緊靠一人之力,他不可能打通所有的環節。邱海山之所以得逞,有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他動用權力讓鹿邑縣公安局的一幹內部人員予以配合,鹿邑縣公安局原政治處民警張曉耀等29名違紀人員分別受到黨政紀處分,就是佐證。另一個原因是,鹿邑縣公安局管理混亂,近乎處於無人監管、無人負責的狀態。
根據河南省公安廳關於邱海山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情況通報可知,鹿邑縣公安局管理混亂到無以復加的程度,比如,印章無專人保管,隨意加蓋且不登記。其背景則與鹿邑縣公安局原主要領導“長期懶政怠政,工作嚴重失職瀆職”有關。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局領導不務正業,懶政怠政,其下屬難免受到影響。一旦管理混亂,勢必為入警造假提供可乘之機。邱海山等人能夠上下其手,與其所在位置有關,也與相關環節全線“淪陷”有關。
公安部不是普通的職能部門,如果管理混亂,不僅便於不法之徒造假,更會帶來紀律鬆懈、作風疲沓、戰鬥力低下等亂象。如此一來,如何依法執法?又如何保障公共利益?邱海山居然先後為女兒辦理了6個虛假戶口和身份資訊,這樣的惡劣之舉讓公眾怎麼想?不可能不影響該局的公信力。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身為執法機關,公安局更有責任捍衛公平,而通過操弄把孩子變為公安人員,顯然背棄了公平正義,尤其讓人不能容忍。如今,邱海山等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等待他們的必是法律的嚴懲。但是,這事所帶來的反思短期內不可能停止,必須要問:如何重塑制度的威力,讓制度不再成為少數人手中的橡皮泥?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秦寧 | 責編:鄧一鳴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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