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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創新釋放浙江科技活力
發佈時間:2018-08-30 08:38:15    

  改革開放40年來,浙江最大限度地激發科技第一生産力、創新第一動力的巨大潛能,走出一條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創新與體制改革路子。

 
  2017年,浙江綜合科技進步水準居全國第6位,區域創新能力居全國第5位,企業創新能力居全國第3位,智慧財産權和專利綜合實力均居全國第4位,高新技術企業數居全國第4位,科技創新綜合實力穩居全國“第一方陣”。
 
  浙江科技創新和體制改革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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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浙江省科學技術獎勵大會
 
  ——撥亂反正、恢復發展階段(1978—1990年)
 
  ▲1979年,中共浙江省委召開全省科學大會,平反了一大批科技人員中的冤假錯案,在較短時間內恢復和重建了一大批科研機構,全省科技工作迅速恢復。全省開始探索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部分鄉鎮企業開始向大專院校、科研單位和大中企業有償聘請科技人員、受讓科技成果。
 
  ▲1981年,省石化廳舉辦省內第一個技術交易會,開創了國內有組織開展技術交易活動的先河。
 
  ▲1982年以後,先後組織實施科技攻關計劃、星火計劃等6個專項計劃及農作物新品種選育與栽培技術等18項重點項目。
 
  ▲1989年,組織實施火炬計劃,開發高新技術及産業。
 
  ▲1990年3月,建立杭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
 
  ——科教興省、支撐發展階段(1991—2001年)
 
  ▲1992年7月,省委、省政府在全國較早提出實施科教興省戰略。
 
  ▲1993年,對科研機構實行分流重組、分類管理,鼓勵開發類所向科研、生産、經營一體化方向發展,農業和社會公益類所實行“一所兩制”或“一所多制”。
 
  ▲1996年5月,省委、省政府實行各級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第一次把科技進步工作列為各級黨政領導一把手的重要工作和考核內容之一,先後制定出臺《浙江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浙江省科技進步條例》《浙江省專利保護條例》《關於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若干規定》等政策法規,為營造良好的科技進步環境奠定了法制基礎。
 
  ——科技強省、轉型發展階段(2002—2012年)
 
  ▲2002年,省十一次黨代會提出建設科技強省的戰略目標。
 
  ▲2003年,啟動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工作,先後引進共建浙江清華大學長三角研究院、中科院材料所、浙江加州奈米研究院等一大批創新載體。
 
  ▲2004年,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浙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規範科技成果轉化各主體的權利義務,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産業化。
 
  ▲2006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自主創新大會,提出用15年時間建設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強省。
 
  ▲2007年,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總戰略,把體制創新推動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作為重要舉措。
 
  ——創新強省、驅動發展階段(2013年至今)
 
  ▲2013年,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作出了《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明確提出“堅持以深化改革開放促創新、著力激發創新活力和提升創新效率”的七大舉措。
 
  ▲2016年,省委十三屆九次全會把科技創新作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必須補齊的“第一塊短板”。
 
  ▲2017年6月,省第十四次黨代會提出的“兩個高水準”奮鬥目標和總體部署,強調突出“創新強省”工作導向。
 
  ▲2017年11月,省委十四屆二次全會提出要“以超常規力度建設創新型省份”,努力打造創新生態最優省,浙江科技創新迎來了黃金時期。
 
  40年浙江科技創新情況:
 
  改革開放以來,科技體制改革促進了全省自主創新能力大幅上升。2017年,全省R&D經費投入達1266.34億元,佔GDP比重為2.45%,分別比1990年增長620倍,提高2.22個百分點。
 
  1978年以來,我省共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669項,專利申請總量和授權總量分別由1986年的694件、119件增長至2017年的37.71萬件、21.38萬件。全省高新技術産業産值、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分別增長了3.74倍、3.95倍。
 
  以體制機制改革釋放創新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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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大市場寧波分中心
 
  40年來,浙江直面問題,堅決破除一切制約科技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把科學技術這個第一生産力充分釋放出來。
 
  ——改革科技企業培育機制,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
 
  ▲浙江省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優勢,構建科技企業“微成長、小升高、高壯大”梯次培育機制,激發企業參與、推動、主導創新活動的積極性。
 
  ▲截至2017年底,累計培育高新技術企業11462家、科技型中小微企業40440家,形成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鋪天蓋地、高新技術企業頂天立地的局面;全省累計建設46家省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牽頭組建5家國家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試點聯盟和3家國家産業技術創新戰略重點培育聯盟。
 
  ——改革收益分配激勵機制,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
 
  ▲1999年,浙江在全國率先頒布《浙江省鼓勵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若干規定》,允許高校、院所科技人員辦企業,轉化職務成果。
 
  ▲2012年,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援企業技術創新加快科技成果産業化的若干意見》,規定職務發明成果的所得收益,高校可按60%—95%的比例、科研院所可按20%—50%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
 
  ▲2014年,出臺《關於省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實現了將科研成果處置權全權下放給事業單位的突破。
 
  ▲2017年,修訂後的《浙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賦予成果完成人一定條件下的自行實施權,對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比例下限從上位法的50%提高到70%,並且首次明確職務科技成果權屬獎勵制度。
 
  ——改革成果交易市場化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2002年,浙江網上技術市場成立,開創國內技術交易先河。
 
  ▲2014年12月,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共用”五位一體的浙江科技大市場正式開業運營,實現了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結合。
 
  ▲2015年,承辦科技成果轉化拍賣活動,在國內首次嘗試了科技型初創企業1%股權拍賣和企業技術難題競價。
 
  ▲2016年11月,浙江獲批全國首個全省域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
 
  ——改革科技管理體制,深化政府職能轉變
 
  ▲1996年,正式實行各級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
 
  ▲2014年,建立“五幫一化”服務企業創新創業的工作機制。
 
  ▲2015年,推廣應用“創新券”,降低創新創業成本,實施以來累計發放創新券14億元,提供創新服務22.5萬次。
 
  ▲2016年,完善科技項目經費管理體系,加快推進科技雲服務平臺建設,推進科技項目經費“全流程、痕跡化、可追溯”管理。紮實推進杭州市、嘉興市、新昌縣、長興縣、濱江區、余杭區等“兩市兩縣兩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點,新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經驗在全國推廣。
 
  ▲2017年,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上線網上辦事大廳,基本實現科技政務的“一網打盡”。
 
  ——改革創新要素集聚機制,打造科技創新大平臺
 
  ▲2015年,杭州獲批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成立“一體、雙核、多點”的混合所有制的之江實驗室,省財政先期投入50億元,積極爭創國家實驗室。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計引進970余家高層次創新載體。積極推進青山湖科技城、未來科技城等科技城發展,創建培育首批17家高新技術特色小鎮和首批30家産業創新服務綜合體。
 
  ▲2018年,寧波、溫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獲批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改革産業與民生科技推進機制,推動科技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
 
  ▲在新藥創制、城鎮污水處理、汽車設計製造和純電動汽車、大型空風設備、工業汽輪機等成套設備、器官移植、農作物品種選育等方面獲得了一批有影響力的科技成果。
 
  ▲科技特派員工作啟動15年來,省、市、縣三級共派遣科技特派員15393人次,實現“鄉鄉都有科技特派員”。
 
  ▲推進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和省醫療器械産業精準對接服務,啟動首批3個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
 
  打造最優創新創業生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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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大學舉行首屆博士研究生開學典禮
 
  40年來,浙江科技體制改革與創新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然存在短板。下一步,應堅持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構建“産學研用金、才政介美雲”十聯動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
 
  ——構建平臺型創新載體引領的技術創新生態
 
  ▲加快培育平臺型企業、“頂級掠食者”企業和獨角獸型企業,加快建設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企業研究院等各類創新載體。
 
  ▲以超常規舉措實施高等教育強省戰略,大力推進“雙一流”高校與學科建設,高水準建設西湖大學,提升原始創新能力。
 
  ▲大力培育新型研發機構,加快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等新型載體建設。
 
  ▲加快之江實驗室建設發展,形成小核心、多節點的協同創新大網路。
 
  ——構建以新經濟為引領的現代産業生態
 
  ▲建設數字經濟“一號工程”,加強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領域産業生態培育。
 
  ▲加快“網際網路+”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推進“企業上雲”,加快現代資訊技術在製造業全産業鏈的整合運用。
 
  ▲鼓勵産業鏈上的相關企業協同創新,依託重點企業,吸納産業鏈上下游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在技術標準、關鍵技術、專利保護、成果孵化轉化等方面,構建産業創新鏈條。
 
  ▲加快産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構築政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金融機構、仲介機構等主體開放、共用、協同、共贏的産業生態。
 
  ——構建以有為政府為核心的公共服務生態
 
  ▲聯動推進城西科創大走廊、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下沙經開區、滬嘉杭G60科創走廊等重大創新平臺的一體化建設。
 
  ▲大力度培育一批高新技術小鎮、“未來高端産業”小鎮、“騰籠換鳥”示範小鎮的特色産業集群。
 
  ▲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創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的體制機制新優勢。
 
  ▲完善創新券制度,擴大使用範圍,推進跨區域流通,提高使用便捷性。
 
  ▲深化“兩市兩縣兩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推動改革成果在全省複製推廣。
 
  ——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科技成果轉化生態
 
  ▲推進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
 
  ▲加快建設覆蓋線上線下的“網際網路+”科技大市場,完善大市場體系。
 
  ▲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特色小鎮等建設一批高水準、專業化的眾創服務平臺。
 
  ▲推動浙江智慧財産權交易中心建設,形成若干個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協作網路化的科技服務産業集群。
 
  ——構建要素疊加、高效公平的資源配置生態
 
  ▲推進“人才+”行動,培養引進“高精尖缺”科技人才。
 
  ▲發揮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重點引進實力強、有造血功能的創投機構和民間資本進入科技創新領域。
 
  ▲加快生産、生活、生態融合發展,打造充滿創新活力、綠色生態宜居環境。
 
  ▲增強文化軟實力,厚植創新沃土,營造敢為人先、勇於冒尖、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強化智慧財産權創造、保護和運用,著力打造智慧財産權生態最優省。

 

來源: 《今日浙江》雜誌    | 作者:魯文革 應向偉 段姍    | 責編:趙曉霞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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