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四屆三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推進清廉浙江建設的決定》。本刊邀請文件起草組負責同志圍繞《決定》的起草背景、重大意義、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作全面、系統、權威解讀。
重大意義
建設清廉浙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
建設清廉浙江,是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內在要求。
建設清廉浙江,是“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的重要保障。
總體目標
建設清廉浙江,有方向,有目標。《決定》緊扣“三個緊緊圍繞”和“四清”目標,抓住2022年和2035年這兩個時間節點,謀篇佈局,形成了“兩步走”戰略。
第一步,2022年取得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主要標誌是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的責任意識更加自覺,黨內政治生活更加規範,黨內政治生態更加純凈,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犯罪案件增量明顯下降,領導幹部腐敗犯罪案件數量明顯下降,行賄案件數量明顯下降,黨員幹部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明顯增強,黨風政風和社風民風相互浸潤、相得益彰,黨內正氣持續上升、社會風氣持續上揚,人民群眾對黨的信心、信任和信賴不斷增強。蘊含其中的“三個更加”“三個明顯下降”的具體目標,實打實、硬碰硬,時間緊、任務重。
第二步,2035年全面建成清廉浙江
主要標誌是清廉浙江建設的各項制度機製成熟定型,權力運作規範有序,社風民風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社會整體清廉程度顯著提升,清廉成為浙江的風尚。
金華婺城區“清廉村居”示範點——瑯琊浩仁村
基本原則
《決定》明確提出“六個堅持”的基本原則。這“六個堅持”,提綱挈領,上承總體目標,下接具體任務,與4個方面的重點任務一道構成建設清廉浙江的“四梁八柱”。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根本立場,是清廉浙江建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建設清廉浙江的價值取向。
堅持依法治理:是基本理念,是建設清廉浙江必須秉持的思維方式。
堅持問題導向:是重要工作方法,是清廉浙江建設取得實效的關鍵。
堅持傳承創新:是一條寶貴經驗,是建設清廉浙江的制勝法寶。
堅持共建共創:是重要工作方針,是凝聚建設清廉浙江合力的必然要求。
重點任務
《決定》第二至第五部分,按照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幹部清正、社會清朗的總體要求,明確提出建設清廉浙江4個方面、27項具體任務。
第一項任務,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
主要圍繞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爭當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排頭兵,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全面加強紀律建設,壓實壓緊主體責任,大力支援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工作等7個方面展開,對強化政治監督,常態化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活動,建立各級黨委(黨組)政治生態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第二項任務,推進權力運作公開規範高效
主要圍繞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強規範權力的立規立法工作,大力推進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加強公共資金規範管理,推動公共資源陽光交易,看護好經營好公共資産等6個方面展開,突出對行政審批、資訊公開、資金管理、資源管理等當前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易發多發高發環節的監管。同時,提出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事項“最多跑一次”全覆蓋、打造全省統一的移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臺、健全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機制等舉措,充分體現了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要求。
第三項任務,確保幹部隊伍忠誠乾淨擔當
主要圍繞樹立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加強黨性和法紀教育,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突出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和管理,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等5個方面展開,提出建立選人用人“五大體系”,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形象關“五個關口”,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單、負面清單這“兩張清單”等一系列新要求。
第四項任務,引領全社會崇廉倡廉促廉
主要圍繞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清廉機關建設,推進清廉村居建設,推進清廉學校建設,推進清廉醫院建設,推進清廉企業建設,重視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強清廉文化建設等9個方面展開,貫徹了清廉浙江建設全域化、全覆蓋的要求,體現了省市縣鄉村五級一體推進,清廉機關、清廉村居、清廉學校、清廉醫院、清廉企業一體建設,教育、制度、文化一體部署的工作理念。
工作格局
建設清廉浙江是涉及全省上下、聯動各行各業的系統工程,單打獨鬥是行不通的,需要匯聚全省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為此,《決定》最後一部分專門對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出要求。
首先,各級黨委要發揮主導、主抓、主管作用
建設清廉浙江,關鍵是要落實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各級黨委要把清廉浙江建設納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黨委(黨組)書記要當好“施工隊長”,領導班子成員要落實好分管領域的任務。《決定》規定,各級黨委(黨組)每年年底要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落實清廉浙江建設工作任務情況。
其次,各級紀委要協助黨委推進清廉浙江建設
按照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協助黨委做好相關工作。省紀委十四屆三次全會專門審議通過了《中共浙江省紀委關於開展“八大行動”為建設清廉浙江提供堅強政治和紀律保證的決定》,部署開展正風肅紀反腐“八大行動”,彰顯了紀檢監察機關的責任擔當。
再次,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力,形成合力
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部署上來,找準職責定位,共同做好清廉浙江建設這篇大文章。同時,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強化全社會對建設清廉浙江的心理認同、行為趨同,把清正廉潔的理念和措施覆蓋到各個行業,讓以清為美、以廉為榮的價值理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風。
來源: 《今日浙江》雜誌社 | 作者:文件起草組 | 責編:鮑寧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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