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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招聘亂象的板子該打在誰身上
發佈時間:2017-08-20 15:20:16    

  隨著網路招聘市場迎來爆髮式增長,以此為工具的詐騙活動隨之增加。作者採訪時得知了這樣一個案例:去年畢業前,大學生小郭利用網路招聘平臺求職時,被詐騙分子假冒大牌公司招聘去了外地。身陷傳銷組織13天后,小郭依靠家人聘請的職業反傳人士,才得以脫身。“在那裏的日子,是個人都受不了,曾想過自殺。”

  可是,有些應聘者卻沒這麼幸運。最近,媒體報道了幾起求職者被虛假的網路招聘資訊誤導,最終身陷傳銷組織並遇害的案例。很多人看了那些報道才意識到,原來傳銷、網路招聘陷阱離自己那麼近。

  此前,針對網路招聘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53%的求職者通過招聘網站獲取資訊,近一半使用者都遭遇過虛假宣傳。面對種種網路招聘亂象,一個繞不開的問題是:板子該打在誰身上?

  毫無疑問,網路招聘亂象頻發,甚至讓一些求職者丟了性命,網路招聘平臺難辭其咎。長期以來,正是一些網路招聘平臺的安全審核機制形同虛設或故意放水,才導致虛假資訊氾濫,最終讓本該為求職者提供便利的網路平臺成了“鬼門關”。

  在“李文星事件”之後,BOSS直聘CEO趙鵬承認,此前的審核機制存在巨大漏洞:如果發佈人“只發一個職位,公司名稱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可以找到、職位沒有明顯問題,且沒有觸發用戶舉報,就不強制審核他。”傳銷、電信詐騙等犯罪正是看到了這個審核漏洞,即便有舉報就“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除了網路招聘平臺審核不嚴,有關部門監管不嚴處罰不力,地方打擊傳銷不力,也是導致悲劇一再上演的主要原因。

  梳理此類案件會發現,網路招聘平臺扭扭捏捏的被動式審核背後,是鮮有平臺因此被處罰的現實。一位基層刑偵部門負責人表示,不僅沒處罰,有時候平臺提供線索或協助警方,還被認為是“有功”。

  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相關記錄,證實了警方的這一説法。檢索發現,2008年以來,涉及“虛假招聘”的刑事案件裁判文書184份,其中沒有任何一份判決書的當事人是網路招聘平臺。不管是涉及案件最多的58同城,還是此次被推上風口浪尖的BOSS直聘,從未因提供虛假招聘資訊而受到判決,被處理的大多是詐騙違法者。

  誠然,網路平臺並非犯罪主體,但他們“助紂為虐”卻鮮有被處罰,相當於逃脫了應當履行的主體責任,這導致網路招聘詐騙犯罪好比“割韭菜”,一茬又一茬。顯然,這不是網路招聘平臺針對某次事件簡單“修修補補”就能矇混過關的,必須要“動筋骨才行”。若不給網路平臺戴上“緊箍”,恐難扼住犯罪喉嚨,甚至會為其打開“方便之門”。

  專家認為,根據責利相當原則,由於網路招聘平臺是最大獲利者,也應令其承擔對等的法律責任。可以在此類案件中,追加平臺作為第二被告,並在刑罰上體現其危害性的責任承擔,避免一旦出事就由行政處罰機關罰款整改了之的尷尬。

  採訪中,作者還注意到這樣的現象:一些監管部門吐槽説,網路招聘平臺的資訊量太大,平時疲於應付,治不了;還有些地方認為,傳銷打擊難度很大,非常隱蔽,難以根除。可是,無論是網路招聘亂象還是傳銷問題,真的是管不了嗎?

  以近日處於風口浪尖的某地為例,當地正開展招聘網站違規失信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利用10天時間圍繞招聘網站登記備案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虛假資訊、違規失信問題等進行嚴查。同時,當地開展集中行動,打擊整治傳銷組織,目前已取締多處傳銷網點,效果顯著。

  從外部監管的角度看,有關部門應加大日常監管力度與頻率,既要利用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對線上平臺的信用記錄進行監管,也要加強懲戒形成警示作用。其實,在問題沒有爆發之前便能對市場頑疾動真刀真槍,更考驗一個部門、一個地方的責任意識與擔當精神。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 責編:邱玉潔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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