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水利部門了解到,近期水利部門查處了一起向甬江、奉化江違法傾倒淤泥的重大水事案件,當事人寧波某疏浚公司被依法處以20萬元罰款,追償清淤款近32萬元,處罰金額是近年來最大的一起。
市三江河道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不久前,他們通過技術手段,抽查了參與奉化江某涉河建設項目切灘清淤的運泥船隻的行駛軌跡,發現有部分運泥船隻在淤泥清運過程中未駛出甬江出海口,而是在甬江或奉化江中途調頭駛回,存在偷排偷倒的重大嫌疑。對此,市三江河道管理局當即成立專案組,全面調查該項目所有參與淤泥運輸船隻作業期間的軌跡記錄,調取了沿江相關河段的視頻監控資料,走訪了相關單位和部門。經多方查證,認定當事人寧波某疏浚公司在清淤施工期間,有3艘涉案船隻未按規定消納淤泥,累計違法向甬江、奉化江傾倒淤泥共計5800多立方米。因違法傾倒點比較分散,且不排除部分違法傾倒的淤泥已通過三江河道常態清淤被清理,水利部門根據第三方機構測算,向當事人追償清淤款近32萬元,同時對當事人依法頂格處罰20萬元,並將其違法資訊納入企業信用資訊數據庫。
據介紹,新三江管理條例于2014年5月1日起實施,將渣土泥漿違法傾倒的處罰上限由原來的5萬元提高到20萬元,並且要求違法者採取治理措施,逾期不治理的水利部門可以代為治理,或者委託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情節嚴重的將其違法資訊納入企業信用資訊數據庫。由此,向三江河道違法傾倒渣土泥漿的違法成本大幅提升,同時存在信用風險。
水利部門借助新三江管理條例,理順三江河道管理體制機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大對渣土泥漿違法傾倒行為的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這是新三江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後查處的違法傾倒淤泥數量最多的一起水事違法案件,也是首起予以20萬元頂格處罰的案件。
另據了解,自2015年以來,單起超過15萬元罰款的重大違法傾倒案已有3起,行政處罰及追償清淤款合計104萬元。
(本文刊載于寧波晚報 2017年7月19日城事版)
推薦理由
新三江管理條例于2014年5月1日起實施。水利部門借助新三江管理條例,理順三江河道管理體制機制,強化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大對渣土泥漿違法傾倒行為的打擊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這是新三江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後查處的違法傾倒淤泥數量最多的一起水事違法案件,也是首起予以20萬元頂格處罰的案件。
本篇緊緊圍繞水利工作中心,突出典型宣傳、政策宣傳,故此推薦。
來源: 寧波晚報 | 作者:邊城雨 | 責編:楊雲寒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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