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的有關規定,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決定:李佔國代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來源: 浙江線上 | 作者: | 責編:呂金津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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