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檢察機關共同出臺保護浙東運河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意見
“都簽好了!”3月26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杭州市蕭山區,紹興市越城區、上虞區,余姚市,寧波市江北區等五地檢察院,正式簽署了《關於建立蕭柯越虞余江檢察機關保護浙東運河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
浙東運河是我國大運河項目的一部分,該運河流域廣闊,西起杭州市,跨曹娥江,經過紹興市,東至寧波市甬江入海口,全長239公里,與各地的風土人情、經濟文化發展息息相關。
2019年12月,柯橋區檢察院在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時發現,轄區楊汛橋街道境內的西小江(隸屬杭甬運河紹興柯橋段)流域,河段內有企業不當搭建水上構築物,影響航運安全;河堤上垃圾成堆,造成水土資源污染。為此,該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職。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職能部門立即開展專項整治,對沿岸垃圾進行無害化清理、處置,集中拆除自建房、廢棄水塔等違章建築,並開展了運河沿岸生態環境檢查工作,切實保護了運河的生態環境。
為形成長效保護機制,該院與轄區運河流經的街道形成資訊共用和線索移送機制,建立定期聯合巡查和聯席會議制度,就浙東運河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現狀和文化遺産保護等問題開展共同會商,併發布相關會議紀要,共同促進浙東運河(柯橋段)的合理開發和有序建設。
“單靠一地檢察力量不足以對浙東運河進行全流域保護,我們迫切需要加大跨區域檢察機關協作力度。”該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吳建明説道。
為此,柯橋區檢察院主動牽頭,積極聯合浙東運河流經的蕭山、紹興越城、上虞、余姚、江北五地檢察機關,就浙東運河(浙江段)文化遺産、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制定《關於建立蕭柯越虞余江檢察機關保護浙東運河公益訴訟協作機制的意見》,通過跨區域司法協作,建立浙東運河流經區域內屬地檢察機關之間的資訊共用、線索移送、案件會商、聯合巡查、技術協作等十三項工作機制,共同加強浙東運河的公益訴訟工作,推動形成浙東運河保護強大合力,促進浙東運河文化遺産、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全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