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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數字絲路”科技創新主要方向及建議

2023-10-18 15:37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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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2023年是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10週年,10年來,中國與150多個國家、30多個國際組織簽署了230多份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數字絲路”建設對深化數字互聯互通、促進全球經濟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目標實現具有重要意義,科技創新特別是數字技術在其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光纖/衛星通信、第五代通信技術(5G)等數字技術,有助於實現更快速、更可靠和更高容量的數據傳輸,並結合通信和資訊基礎設施的發展,提升共建國家的互聯互通能力。通過建立安全、高效的支付系統、跨境物流和電子商務平臺,數字技術正為共建國家的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新機遇和推動力,促進貿易便利化和市場規模的擴大。通過引入先進技術和數字化解決方案,共建國家推動了傳統産業的升級轉型,改善生産效率、優化供應鏈管理,為數字經濟的繁榮發展帶來巨大機遇。數據加密、身份認證和網路安全解決方案等數字技術發展,保護了共建國家的數據安全、隱私和智慧財産權。

科技創新在推動“數字絲路”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已成為國際共識。本文分析了“數字絲路”建設的現狀與面臨的主要挑戰,提出了“數字絲路”建設的發展方向,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為推動“一帶一路”高品質發展提供決策參考。

“數字絲路”建設的現狀與態勢

當前,共建國家呈現數字基礎設施發展勢頭良好、跨境電商規模擴大、數字化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和數字機制標準逐步完善等積極趨勢。這些進展有助於推動共建國家在數字領域的合作與發展,促進經濟發展與共同繁榮。

數字基礎設施發展勢頭良好

根據《“一帶一路”國家基礎設施發展指數報告(2021年)》,2021年度,共建國家的基礎設施發展指數有所回升。各國相繼出臺的經濟刺激政策為基礎設施發展帶來了助力。例如,東南亞地區擁有較高的網民基礎,預計到2025年,東南亞地區的數字經濟成交總額將達到330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預計為20%。根據2022年發佈的非洲聯盟《2063年議程》第二份大陸報告數據,非洲地區2013—2021年網際網路連接率已由45%增長到72%,超過了63%的目標值。截至2022年,中國在非洲合作搭建網路服務覆蓋7億用戶(約佔2022年非洲總人口50%),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長期制約非洲發展的基礎設施瓶頸。

跨境電商規模不斷擴大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推進,共建國家的跨境電商市場規模逐漸擴大。2022年,中國跨境電商市場規模達15.7萬億元人民幣,較2021年的14.2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0.56%。新興的跨境電商業態已經對全球商品流通和消費格局帶來了深遠影響。在産品需求和消費結構方面,海外消費者對中國商品和電商平臺的了解不斷增加,網購中國商品的品類越來越豐富。目前,中國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向波蘭、埃及、俄羅斯、烏克蘭、泰國、新加坡等54個共建國家出口各類商品,同時也從超過50個共建國家進口商品。跨境電商的發展促進了各國和地區之間的民間貿易往來,同時進一步推動了區域間社會、經濟、文化和科技領域的交流,為共同繁榮注入了動力。

數字化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

共建國家在數字科技創新能力方面發展迅速,在大數據、5G通信、區塊鏈、人工智慧、雲計算、工業網際網路等領域取得了顯著進展。例如,在大數據方面,以地球大數據為例的科學工程計劃為共建國家在氣候變化、土地退化、糧食安全等研究方面注入了新活力;在5G通信方面,共建國家為了提高5G通信頻率資源的利用效率,致力於優化頻率資源,並主動推進5G通信的發展,使電信設備更加微小化、虛擬化和廣泛化,以實現更高效能和靈活性,區塊鏈應用領域也越來越廣。

數字機制和標準逐步完善

在共建國家之間,數字機制和標準的合作和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各國在數據共用、隱私保護、網路安全等方面加強合作,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標準,提高了數字合作的可信度和穩定性。例如,2013年11月,南非議會頒布了《個人資訊保護法》;2018年5月,歐盟開始實行《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同年7月,阿根廷通過了《個人數據保護法》;中國與共建國家共同發起《“一帶一路”數字治理國際合作倡議》。總之,共建國家針對跨境數據流動的機制和標準逐步完善,並顯現出了多極化的發展趨勢。

數字化能力建設得到重視

共建國家相繼開展數字化能力建設,相繼出臺規劃,建立風險基金和技術園區,加強數字發展領域的國際合作,倡導利用夥伴國數字經濟發展戰略參與共建“數字絲路”等。中國為共建國家提供多種數字化技能的培養機制與數字化服務,開展了多項數字能力建設對外援助舉措,對全球數字化成果共用具有重要意義。

“數字絲路”建設面臨的問題

當前,共建國家數字技術領域科技合作和創新面臨的主要問題包括數字基礎設施、跨境電商、數字前沿科技、數字化機制標準、數字化能力建設、地緣政治衝突6個方面。

數字基礎設施合作與創新面臨當地基礎滯後和相關政策制約

儘管全球資訊通信技術(ICT)使用率不斷提高,但國家間差距巨大,特別是在共建國家的數字基礎設施普及方面,仍需加快發展步伐。根據國際電信聯盟數據,2022年58個納入統計的共建國家的固定寬頻普及率平均僅為15.52%,固定電話普及率則為16.95%,處於較低水準。同時,共建國家的數字基礎設施合作與創新受到本地網際網路規制政策的限制,例如數據主權與隱私、網路封鎖與審查、技術標準與規範等。很多共建國家內部缺乏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機制,導致各家電信運營商爭相爭奪市場份額,結果是基礎設施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的現象比較普遍。

跨境電商合作與創新受國際環境影響較大

物流在跨境電商的發展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由於涉及跨境運輸,追求時效性就會增加成本。目前,跨境電商物流費用在整個跨境電商成本中佔到了20%—30%,比重較高。同時,受俄烏衝突、全球通脹和貿易保護主義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跨境物流和海外倉建設遭受巨大挑戰,對跨境電商發展和合作造成了影響。此外,多個共建國家對跨境電商的相關合作政策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例如,2022年6月,世界貿易組織(WTO)最終就延長“跨境電商”的關稅豁免期限達成一致。然而,印度、印尼、南非等發展中國家提出了一項觀點,即長期關稅豁免對於數字經濟領先的發達經濟體更為有利,而發展中經濟體則每年損失了數十億美元的關稅收益。

數字前沿科技缺乏自主核心技術

在數字前沿科技方面,除中國、南韓、新加坡等在人工智慧和5G方面掌握部分核心技術外,其他共建國家普遍缺乏自主核心技術,導致這些國家在數字化領域的發展主要依靠全球科技品牌在當地的本土化推廣應用。共建國家的前沿科技産業支撐能力不足。儘管一些共建國家在數字前沿科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方面仍然力所不及,産業結構處於中低端的格局也比較突出。特別是在工業網際網路方面共建國家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工業網際網路産業支撐能力不足、核心技術和綜合能力薄弱、體系仍不完善、數字化和網路化水準不高、人才支撐和安全保障不足,以及缺乏企業領導力等。 共建國家的數字前沿科技發展水準很不均衡。創新資源配置不平衡、創新成果轉化不足、創新生態系統建設不完善和創新體制機制優化欠缺等發展問題,限制了共建國家科技創新效率的整體提高,也影響了共建國家科技合作的深化發展。共建國家數字前沿科技合作主體單一。共建國家數字科技前沿研究主要由各大院校、科研院所承擔,領域國際科技合作的主要參與者缺失企業,同時缺乏國際數字科技合作經費支援和有效的政策引導,因而導致企業的國際化研發水準較低,以及限制了參與合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發揮。

數字化機制標準話語權較弱

數字化互聯互通機制標準方面,“數字絲路”共建國家尚未建立數字空間治理的專門機構,部分國家網際網路普及率較低,導致數字産業發展成本高,無法形成相互合作、包容的“一帶一路”數字領域協同治理。各國網路合規和資訊安全標準存在差異,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共建國家之間的數字合作。例如,在東南亞、非洲等地地鐵、高鐵等工程通信系統項目建設中,由於不同國家的數字標準差異,出現了各種問題。這些差異可能影響設備的相容性和互操作性,增加了項目的複雜性和實施難度。各國在跨境支付、數據流動等方面的法律和標準存在明顯差異,規則對接和協商效率較低,這對國家間的數字經濟合作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礙。同時,許多共建國家的智慧財産權競爭力不強,智慧財産權保護水準整體較低。

數字化能力建設發展不均衡、資源流動不對稱

共建國家總體數字化能力空間分佈不均衡、發展差異較大、創新資源流動不對稱、缺乏推動區域合作的系統體制機制,制約了合作的深度與廣度。中亞、南亞和非洲國家數字化能力建設普遍滯後,特別是非洲地區數字市場嚴重不平等,中亞地區數字投資環境複雜。中國數字化能力建設處於中上游水準,相比發達國家仍有一定差距,表現在數字化發展整體速度快,但不同地區間差異顯著。同時,共建國家數字化能力存在結構性失衡,如數字文化産業能力建設發展較慢,創新資源流動性也呈現不對稱,尤其在人才資源方面,通常是從欠發達地區流向較發達地區,而反向較少。此外,許多共建國家數字創新教育體系不完善、能力欠缺、實踐不足,數字創新教育和激勵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共建國家間數字化技術的使用能力,如資訊獲取、處理與表達等方面的能力發展不平衡現象正在逐步加深。共建國家的數字能力建設表現出多樣化的合作發展需求,急需共用數字技能經驗、開展數字培訓、構建新型國際關係等方式,實現合作共贏發展。

面臨地緣政治衝突等多種威脅

共建國家與中國的科技合作與創新面臨地緣政治衝突等多種威脅,如領土爭端、文化和宗教差異、地區安全問題等。根據《2022年全球恐怖主義指數》報告,阿富汗、伊拉克、索馬利亞、布吉納法索、敘利亞、尼日利亞、馬利、尼日、緬甸和巴基斯坦是受恐怖主義影響最嚴重的10個國家,都是共建國家。中東地區是全球安全問題最突出的地區之一,地緣政治衝突增加了“數字絲路”建設科技創新合作的難度,限制了資本、人才和技術等資源的大規模進入。

科技創新推動“數字絲路”建設的發展方向

未來,“數字絲路”科技創新主要方向包括以下5個方面。

構建新型數字基礎設施

推動以資訊化為導向的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合作建設,加強資訊化、數字化經濟合作,實現網路和通信的互聯互通。未來,中國應穩健地擴大新型數字基礎設施的合作領域,以此為基礎搭建互聯互通的合作平臺。同時,還應加強對共建國家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援與幫助,強化在數字領域的合作,構建數字合作新格局。在技術研發和創新方面加強前瞻性和引導性,同時加強與傳統基礎設施的協調,以進一步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的建設。發揮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優勢,重點圍繞跨境電商、通信網路等領域,加快5G、雲計算、數據中心等技術相關的數字基礎設施技術合作。

推動數字化創新突破與深度合作

推動戰略性工業網際網路合作,推動數據中心的建設,主動“上雲”“上鏈”,加強人工智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的科技合作。數字化前沿科技是與共建國家的重要合作領域,可解決産業數字化難題,推動經濟復蘇和構建包容可持續的數字經濟與貿易新生態。為促進數字科技與經濟融合發展,需加強與共建國家在大數據、雲計算和智慧城市等領域的合作,進行科技攻關和創新突破。同時,推動數字科技與産業,以及科技與金融的緊密結合,培育出新興産業、創新業態和新型模式,推進創新資源轉移和科技成果的規模化應用。通過線上“雲”端模式,數字化企業可以有效賦能共建國家的數字科技創新合作,推動數字經濟和貿易發展,造福人民。

提升跨境電商的智慧化水準

強化跨境電商的獨立站點建設,提高效率,注重品牌建設與合作,通過品牌溢價來提升産品價值。跨境電商的重點發展方向包括以下幾點:智慧化科技攻關跨境物流體系,實現跨境網購的電子化和高效化,與共建國家合作提升跨境物流服務水準。建立跨境電商信用評價機制,研究如何建立爭議解決機制,包括信用等級制度和網路評價制度等,推動各國在信用體系、智慧財産權、市場準入、交易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標準建設。塑造跨境電商品牌化,將跨境電商發展為與客戶直接對話的品牌化過程,品牌化塑造成為市場競爭的核心。培養跨境電商人才,重新定位人才培養模式,注重商務專業知識和跨境電商工作經驗,解決實際問題。通過企業與部門聯合,建立實訓基地,共同促進跨境電商人才培養。

創新數字治理標準新機制

推動數字化機制標準方面的合作與創新,制定符合共建國家國情的數字化倫理與價值準則,完善工業大數據共用機制,建設好數字智慧財産權服務平臺。我國應與共建國家共同制定數字合作機制,建設“智慧財産權共同體”,開展數據跨境流動的相關標準機制研究,研究標準更開放、更共用、更智慧的“開源”模式。通過建設數字智慧財産權服務平臺,加快智慧財産權推廣運用,使其他國家和中國市場加強聯繫,通過“一帶一路”智慧財産權共同體來共同獲益。此外,通過充分利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框架下的規則體系,與歐盟進行《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協調,完善大數據開放共用標準體系建設,與共建國家合作探索制定跨境數據流動認證標準,進而形成合作創新治理新機制。

提高數字化能力建設水準

多渠道開展新型數字化能力建設的合作,不斷滿足前沿技術發展和合作,加強前沿科技攻關與成果共用,帶動共建國家全面發展。在數字化能力建設方面,應與共建國家多渠道開展新型數字化能力建設合作,以科技創新為抓手,重點提升數字科技前沿技術能力,實現數據與技術共用。應構建多方聯動的政企合作方式,重點放在共建國家的利益訴求與其科技能力發展的需求,基於互利共贏原則切實構築合作體系,解決科技能力建設中的技術問題。

思考與建議

“數字絲路”是一條科技創新之路,建議加大對“數字絲路”建設的投入,具體提出以下5點建議:

統籌佈局謀劃與共建國家新型數字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相關科技合作

建議提升與共建國家的互聯互通能力,努力實現不經過第三方轉机的新型“數字絲路”互聯互通,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佈局與共建國家的互聯互通的海上及陸上光纜設計,增加我國的國際出口頻寬及數據直連。幫扶數字基礎設施滯後國家,提高相關國家的網際網路普及率,推動其跨越“數字鴻溝”、實現互利共贏,幫助更多共建國家抓住數字經濟機遇。

改善通關環境與效率,合作共建跨境電商大平臺

建議進一步加強與共建國家在海關監管互認、資訊交換、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執法互助等領域的合作,形成共建國家區域通關一體化格局。研究使跨境電商更加便利化、低成本化及高效率化的合作體系,依據共建國家的不同特色,針對跨境電商物流資訊平臺設計不同的發展模式。通過與共建國家的合作和努力,合作共建跨境電商物流資訊大平臺,為“一帶一路”跨境電商服務共建國家提供助力。

攜手打造多元模式,搭建與共建國家數字化科技創新合作橋梁

建議設立“一帶一路”數字科技創新合作專項資金,支援與共建國家的數字化科技合作。採用多元模式推動數字科技項目合作,包括規劃諮詢、專家指導、合作共建和企業招商等。積極爭取與多領域國際標準化組織進行數字科技合作。推動高新企業成為合作主體,鼓勵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引進或聯合開發先進數字技術,加大對數字前沿科技成果的合作轉化與深度開發。制定金融、外匯和保險機構方面的相關政策,還包括優惠貸款等金融支援和數字科技型企業參與合作項目提供資金支援。鼓勵我國數字科技型企業在共建國家推廣高新技術産品,以及開展數字前沿科技創新合作項目。

建設數字智慧財産權服務平臺,與共建國家合作打造“智慧財産權共同體”

建議與共建國家共同合作加強執法力度,打擊假冒侵權等不法行為,加強智慧財産權在國外的登記確權,加強對國外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的了解、掌握和運用。在“一帶一路”的相關規劃對接、項目推進、産品和服務貿易中,加強以專利為代表的智慧財産權比重,通過投資、貿易和項目,促進專利技術、專利産品和智慧財産權在共建各國推廣運用。積極探索建立共建國家合作創新治理機制,與共建國家合作打造“智慧財産權共同體”。

構建多層次的數字化培訓體系,提高企業參與數字化能力建設的積極性

建議鼓勵我國科技企業在共建國家設立數字辦學機構和職業培訓基地,為相關企業提供信貸優惠、稅收減免等措施,提高企業參與數字化能力建設的積極性,形成以中國企業為主導的區域産業鏈,帶動共建國家企業參與國際分工與區域能力建設。放寬共建國家在中國開展相關行業市場準入的執業限制,積極引導中國科研機構與共建國家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創新研發與技術合作等,建立政策性和資金性的共研、共用的數字技術合作體系。

(作者:郭華東、陳方、陳玉、沈國狀、劉傳勝、唐韻瑋,可持續發展大數據國際研究中心 中國科學院空天資訊創新研究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責任編輯:殷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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