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輛經維修可繼續使用的,原則上不予報廢、新增;嚴格展會、論壇、演出、賽事等事前評估和成本管控,堅持非産業類的少辦、無效益的不辦、不緊迫的緩辦,能市場化的一律市場化……1月29日,《合肥市進一步嚴格執行過緊日子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若干舉措》)正式印發,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進一步厲行節約,堅持過緊日子。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過緊日子的決策部署,合肥市結合實際,制定了《若干舉措》,包括嚴格預算管理、績效評估、投資效益、招標採購、風險防控、國資監管和監督檢查等七個方面。
在嚴格預算管理方面,嚴控資訊化、培訓、規劃設計、課題等經費預算,嚴控培訓、會議規模,嚴控外地培訓、辦會;嚴禁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公務車輛經維修可繼續使用的,原則上不予報廢、新增。
在嚴格績效評估方面,嚴格展會、論壇、演出、賽事等事前評估和成本管控,堅持非産業類的少辦、無效益的不辦、不緊迫的緩辦,能市場化的一律市場化;嚴控資訊化類項目建設,能納入全市一體化建設的應納盡納;推行支援政策與畝均效益、能耗、利潤率等掛鉤,提升資本效率、土地效率和科技貢獻率;健全政策兌現和履約機制,強化契約精神和誠信意識。
對於投資,《若干舉措》將重點放在“努力形成有效益的政府投資”上。其中明確,優先保障續建、必要、急需項目,資金來源未落實的暫緩開工,嚴防“半拉子”工程;從嚴控制項目建設規模和標準,嚴格執行限額設計要求,嚴防過度設計、奢華鋪張。
此外,《若干舉措》還明確,對違反厲行節約規定、鋪張浪費、低效無效使用資金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懲戒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