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分享到 0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保障能源供應的若干措施

一、建立能源供需臺賬。全面掌握煤、電、油、氣生産供應能力和分地區、分行業及重點單位用能需求,建立詳細供需臺賬。加強能源供需形勢監測預警和運作調度,及時協調處理能源保供中出現的問題,填平供需缺口。

二、全力保障有效供給。採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全社會用能需求,遇特殊情況優先保障疫情病患診治定點醫院、應對疫情所需醫療設備和重點物資生産企業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實行封閉管理小區、村莊、單位的電力、天然氣供應。疫情防控期間,對暫時欠費的居民不停電、不停氣,保障群眾正常生活。

三、做好煤礦復工復産。各産煤市、各煤炭生産企業按照國家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煤炭供應保障有關要求,統籌疫情防控和煤礦生産,抓好復工復産。支援已生産煤礦科學組織生産,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滿負荷生産;協調待復工煤礦細化工作措施,組織休假人員返崗,全面恢復正常生産,全力保障全省燃煤電廠的用煤需求。

四、確保電力穩定供應。電網企業落實“一線一案”措施,加快新建、改建“戰疫”醫院、疾控中心供電設施建設,加快應對疫情所需的醫療用品生産企業新上生産線、擴建廠房電力擴容進度,確保及時提供可靠電力供應;做好企業復工電力供應準備工作,確保隨時開工、隨時用電。支援燃煤電廠多措並舉提高電煤庫存,鼓勵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存煤,確保不發生無煤停機。協調電廠、煤礦儘快完成年度煤炭供需合同簽訂。

五、切實保障油氣供應。協調石油天然氣加工、供應企業科學組織生産,強化産運銷銜接,有序投放市場資源,保持合理庫存。督促加油站、加氣站合理安排運營,確需停運的應告知用戶就近正常營業的站點。加快天然氣儲氣設施建設,提升儲氣能力;發揮儲氣設施供應調節作用,增強供給彈性。

六、暢通能源調運通道。發揮各級政府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統籌協調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確保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生産、供應、運維車輛通行,急需能源物資使用運輸綠色通道,優先安排電煤運輸。

七、強化企業職工防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把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強職工健康檢查,加大疫情防護裝備保障力度,將防護措施落實到每位職工,嚴防發生聚集性疫情。

八、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緊盯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壓實責任、細化措施,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強化重大風險管控,推動安全生産各項措施落地落實,確保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確保不發生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九、落實能源保供責任。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省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加強能源保供協調調度和督促檢查。各市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確保本地區能源供應平穩有序。督促重點能源企業科學制定計劃,精心調度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能源價格政策。分級制訂能源保供應急預案,根據情況啟動,實施有序用能。

<  1  2  3  4  5  6  7  8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