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華帶隊到我市開展環保法規實施情況專項檢查
大力推進環保立法和法律實施監督工作
王小東周紅波謝壽堂陪同檢查
9月5日至6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集中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實施情況專項檢查活動。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彭清華等領導分別帶隊到南寧、欽州、來賓三市對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海洋環境保護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等開展實地檢查。6日下午,檢查組在南寧舉行彙報會,彭清華出席並講話。
自治區黨委常委、市委書記王小東,市長周紅波,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謝壽堂等陪同彭清華一行在南寧檢查。
在南寧,彭清華先後檢查了廣西華潤紅水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項目、南寧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項目規劃建設和運營情況。
彭清華在講話中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頂層設計、制度安排和決策部署。總書記特別囑咐我們要保護好桂林山水、保護好廣西良好的生態環境,進一步堅定了我們的生態自信,為我們正確處理發展與生態的關係指明瞭方向。我們始終牢記總書記的重要囑託,將生態文明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廣西“山清水秀生態美”的品牌優勢進一步得到鞏固和提升,生態環境品質總體保持良好。但也要看到,一些長期積累的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環境污染防治任務艱巨,生態保護與修復仍需加強,環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環境保護制度機制不夠完善,環境監管執法有待加強。全區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切實增強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解決環境資源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我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彭清華表示,全區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在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中的職能作用。要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立法,把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作為我區環境保護立法的重點,儘快啟動和加快出臺自治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條例、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等法規。進一步抓好執法檢查,盯住環境保護領域中的大氣、水、土壤、重金屬污染等重點問題,依法推進環保法律法規有效實施。進一步強化監督工作,針對“美麗廣西”鄉村建設、礦山生態環境整治、海洋環境保護等工作開展專項調研,增強監督實效。
彭清華強調,要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堅持立行立改、邊查邊改、堅決整改,推動形成整改倒逼機制,確保把反饋意見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要明確職責任務、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環保法律法規在我區有效實施,特別是要深入實施自治區鄉村清潔條例,推動鄉村清潔工作不斷邁向常態化、規範化、法治化軌道,努力形成環境保護“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共用”的社會共治格局,使廣西的生態環境品質始終保持一流水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和幸福感。
此次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在全區開展的專項檢查活動,從8月中旬開始,持續到9月中旬結束,著力推動環保法、自治區環保條例和鄉村清潔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對前段時間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督辦。14個設區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也開展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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