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等有什麼樣的幫扶政策呢?昨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教育廳修改完善制定了《教育幫扶政策讀本》,內容上實現了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學段學生幫扶以及教師幫扶的主要政策措施全覆蓋。本報就讀者關心的內容進行摘要解讀。
●學前教育
免除學前教育保教費。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免除學前教育保教費。待具體政策出臺後可諮詢當地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義務教育
1.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全部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對義務教育階段所有農村學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國家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配發漢語字典。
3.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向農村(不含縣城)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凡是享受該計劃的學生,每天午餐可以得到國家或自治區補助4元。
4.寄宿生生活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優先享受)。在全區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和在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農村民辦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的標準,享受農村義務教育家庭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金。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轉入學生銀行儲蓄卡(存摺)或轉入學生食堂就餐卡或發放食堂用餐券。
5.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應屆初中畢業生可按規定報讀五年制定向師範生。定向培養的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交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後,由定向縣(市、區)按協議安排就業,在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及以下小學或教學點從事小學教育6年以上。到教學崗位後,由相關部門為其辦理錄用、入編、工資等手續。
●普通高中
1.免除普通高中學雜費。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免除普通高中學雜費。待具體政策出臺後可諮詢當地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2.免除普通高中學費。就讀公辦普通高中的庫區移民子女和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公辦普通高中的學生免除學費。在市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庫區移民子女和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民辦普通高中的學生,按照當地免除學費標準享受補助。學費標準高出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部分由學生家庭負擔;低於公辦學校免學費標準的,按照民辦學校實際學費標准予以補助。
3.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優先享受)。在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並已建立高中家庭經濟困難生檔案的在校一至三年級學生、自治區舉辦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學生和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根據困難程度分2500元和1500元兩檔享受國家助學金(2016年秋季學期後資助標准將進行調整)。
4.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忻城縣籍的瑤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10個世居少數民族考生總分加20分,其他考生總分加10分。
5.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1)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學校承擔,定向我區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縣以及合山市等34個縣(市)招生。(2)地方專項計劃。由我區所屬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含廣西大學、廣西師範大學、廣西醫科大學、廣西民族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桂林理工大學、廣西中醫藥大學7所高校)承擔,定向全區農村學生招生。(3)高校專項計劃。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資助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定向我區國家級、自治區級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縣以及合山市等50個縣(市、區)的農村學生招生。
6.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應屆高中畢業生可按規定報讀兩年制定向師範生。定向培養的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交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後,由定向縣(市、區)按協議安排就業,在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及以下小學或教學點從事小學教育6年以上。到教學崗位後,由相關部門為其辦理錄用、入編、工資等手續。
7.小學壯漢雙語教師定向培養。應屆高中畢業生可按規定報讀定向師範生。定向雙語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收住宿費,並按照有關政策發放生活費補助。畢業後教育、人事等部門負責定向分配鄉鎮壯漢雙語小學或教學點從事小學壯漢雙語教學8年以上,有編有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