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印發《關於開展“美麗廣西·宜居城市”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把宜居水準的高低作為衡量城市發展成就的重要尺度,緊緊抓住“宜居”的特徵,著力解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民生和“城市病”等問題,用10年時間逐步打造一批現代化宜居城市。
本次活動要求,通過組織實施“163”行動計劃(即建立1套宜居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增強宜居城市綠色、便捷、特色、和諧、智慧、創新6維支撐;開展宜居城市創建3項評比活動),到2020年,全區所有城市宜居指數達60以上,20%的城市宜居指數達80以上;到2025年,全區所有城市宜居指數達70以上,40%的城市宜居指數達80以上。
本次活動將主要圍繞建設綠色城市、便捷城市、特色城市、和諧城市、智慧城市、創新城市等六大任務進行,並對各城市進行考評。建設考評週期為兩年,共設置基礎指標90項(縣級指標80項)。綜合考慮基礎指標得分、公眾評價得分、加分及扣分情況,將得出的城市宜居評價指標分數轉為宜居指數,並公佈各城市排名。
在活動期間發生重大安全、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違法建設等事故,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城市,對相應工作給予扣分;設區市獲得有關國家級(縣一級為自治區級以上)城市命名的、考核年度內榮獲有關國家級(縣一級為自治區級以上)獎項的,以及創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方法的城市,對相應工作給予加分。
廣西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編制“美麗廣西·宜居城市”建設五年規劃,結合實際出臺實施方案,創新工作方法,確保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此外,廣西將建立激勵機制,設立“美麗廣西·宜居城市”獎獎勵宜居度排名前列的城市。對獲獎的城市,給予優先安排專項建設基金、優先支援發行債券,以及按照“集中統籌和分級保障”原則,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等政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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