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8日從市工信委獲悉,2016年租賃工業標準廠房財政補助資金計劃申報已啟動。
據介紹,今年財政資金將重點支援通過租賃工業標準廠房實施電子資訊、機械裝備製造、鋁深加工、生物醫藥、食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新材料、傳統優勢特色産業改造升級,以及為其配套的工業投資項目。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建設和使用標準廠房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建設符合園區定位産業通用標準及行業要求的標準廠房項目,開發業主可按廠房竣工面積申請建設補助。一層按3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助,二層按5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助,三層按8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助,四層及以上按100元/平方米的標準補助。輕鋼結構標準廠房減半補助。
與此同時,對達到《意見》入駐要求的企業,購置標準廠房的,可按200元/平方米標準申請購置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200萬元。購置輕鋼結構標準廠房減半補助。已獲得購置補助的企業,5年內不得對所購的標準廠房進行轉售,如提前轉售,需按有關規定補繳財政補助及相應的增值收益。
此外,對達到《意見》入駐要求的企業,租賃標準廠房3年以上的,可按1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申請租賃補助,最長補助時限為2年。租賃輕鋼結構標準廠房減半補助。已獲得租賃補助的企業3年內不得將所租賃的標準廠房對外轉租,如提前轉租則停止並收回財政補助。
企業申請今年的租賃工業標準廠房補助也有相應標準——必須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新簽訂標準廠房租賃協議的項目,項目開始安裝設備,且租賃的標準廠房租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作為自用。
租賃的標準廠房需在南寧市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範圍內,按照國家通用標準及行業規範建設,並通過竣工驗收的用於出租給企業從事工業生産經營的工業用廠房。已獲得南寧市租賃工業標準廠房補助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能重復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