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南寧市中考考生營造安靜的學習、考試環境,6月22日至6月26日中考期間,南寧市環保部門集中力量開展打擊違法違規進行建築施工噪聲擾民行為的專項行動,24小時受理處理市民投訴或舉報,共出動執法人員280多人次,查處違法違規建築施工噪聲擾民行為70起。其中,針對違法行為輕微並經勸阻立即停止噪聲擾民行為52起,將對18個嚴重違反《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2016年高考中考期間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通告》(南府字〔2016〕4號)規定進行建築施工噪聲擾民行為施工的建築工地按高限實施行政處罰,並納入社會誠信不良記錄。
此外,針對盤龍路廣西煤炭安全監察局大院土方平整工地違法違規進行建築施工産生噪聲擾民行為、且拒不接受環保部門調查的問題,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環保部門提醒市區各建築工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南寧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南寧市市區禁止在午間(12:00-14:30)、夜間(22:00-次日淩晨6:00)進行産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確因生産工藝要求及其他特殊情況須在午間、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需提前到建設、環保部門辦理特殊情況證明手續,並公告附近居民。環保部門將根據市民投訴或舉報,繼續開展午間、夜間巡查或抽查,發現未持有特殊情況證明擅自機械噪聲施工的,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