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臺15條政策促重點工作落實
近日,經自治區政府同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決定對各地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措施成效予以激勵或問責,督促各市、縣(市)圍繞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重點工作,狠抓工作落實,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
據悉,我區將對貫徹落實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市、縣(市)予以通報表揚,對貫徹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將通報情況向其本級組織部門通報,作為領導幹部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對在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政策措施中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問責。
為使激勵措施作用最大化,通知提出了15條政策“幹貨”,其中有8條與財政支援政策有關。例如,對受到通報表揚的市、縣(市),自治區財政分別給予1000萬元和500萬元的一次性綜合財力補助;對受到通報表揚的市、縣(市)月末庫款保障水準在0.8倍以下的,在正常調度資金基礎上,優先安排受到通報表揚的市級2億元、縣級1億元的提前調度資金;對受到通報批評的市、縣(市),自治區財政部門在測算分配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時,作為重要的參考因素。
同時,激勵措施還與土地政策、項目建設等掛鉤。對受到通報表揚的市、縣(市)優先給予一定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受到通報表揚的市、縣(市)符合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試點的,給予試點指標獎勵;對具備申報條件的,優先支援申報國家級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