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南寧市水土保持管理條例》立法,由市人大常委會溫守榮副主任帶隊,由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專委、全國人大代表、城區人大代表以及市水利、法制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調研組,先後在市內基層和到甘肅省蘭州市、張掖市開展立法調研工作,目前已經順利完成立法調研外業工作。
2016年3月底,調研組深入到良慶區那馬鎮那馬社區那拐坡農業開發項目、五象新區大王灘灌區西幹渠那黃支渠沿線項目進行了實地考察,詳細了解了這兩個片區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並與各相關單位進行座談,廣泛聽取對《南寧市水土保持管理條例》立法的意見和建議。調研中,調研組發現目前我市處於大開發大建設的時期,水土保持管理體制上存在諸多需要完善的環節,全市生態文明建設也急需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認為《南寧市水土保持管理條例》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十分突出,有必要開展《南寧市水土保持管理條例》立法工作。
近期,調研組又到全國水土保持工作比較先進的甘肅省蘭州市、張掖市的水土保持工作進行調研,聽取了兩市水利部門的水土保持工作情況介紹,詳細了解兩市水土保持管理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問題。
調研組認為,水土保持工作事關生態建設與安全、公眾安全和城市形象,務必引起高度重視,明確部門職責。要完善水土保持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加大水土保持綜合協調管理力度,有必要細化上位法相關規定,使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更加有可操作性;要認真梳理、吸納蘭州、張掖兩市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先進經驗,認識到水土保持管理條例在開展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要性。在以後的工作中,通過學以致用,總結出好的做法和經驗,增強條例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實際運用到我市的水土保持管理立法工作中。下一步,調研組將認真開展內業工作,整理調研資料,撰寫調研報告報送市人大常委會,以促進我市水土保持立法工作的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