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目前迎來旅遊消費的黃金旺季,但是面對品種繁多的預付卡消費、參團旅遊等活動,不少市民卻犯了難。在24日召開的“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新聞發佈會上,相關部門聯合發佈消費提醒,為市民放心消費、安全出行支招。同時,廣西將建立完善賠償先付制度,以期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最大限度和解消費爭議。
發佈會上,自治區商務廳負責人表示,市民辦理預付卡時需要注意4個問題:一是辦卡前要充分了解經營者資訊。二是辦卡金額不要過大。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單張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卡限額不得超過1000元。三是要以書面形式確認有關約定。四是要妥善保管消費證據,以便在發生糾紛時能有效維權。
在遊客參團旅遊方面,自治區旅發委負責人表示,遊客參團旅遊,首先要注意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如果是出國旅遊,要注意看旅行社經營許可證上的經營範圍是否標明有出境旅遊。其次,在簽訂旅遊合同時要看清有無購物和自費安排,付款時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規票據,購買商品時要保留發票等購物憑據。再次,個人出境遊如果需要交納保證金,應採取銀行參與的資金託管方式,不要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交納保證金。
為營造一個誠信經營、放心消費的環境,廣西開展“誠信經營
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履行經營者首問責任。按照“誰銷售商品誰負責,誰提供服務誰負責”原則,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導致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進行維權,經營者必須依法承擔首問責任,主動和解消費糾紛,不得推諉。此外,還將推動消費環節賠償先付制度的建立。當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糾紛時,應當遵循當場、即時化解消費糾紛的原則,商場、市場、平臺的經營者先向消費者進行賠償先付,再依法或者依約定向有關銷售者、服務者進行追償,從而實現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最大限度和解消費爭議的目標,提高消費者的購物滿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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