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南寧市物價局獲悉,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的《南寧市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正在著手修改,擬定了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據悉,此次修改是由於廣西壯族自治區層面的相關管理辦法及定價目錄進行了修改。
根據徵求意見稿,成立業委會的小區以後停車收費標准將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協商決定,一些市場的停車場、大型活動停車場等也將實行市場調節價。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6月1日,如果您對徵求意見稿有什麼意見建議都可以提出來。
有業委會住宅小區停車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此次修改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住宅小區停車費。根據新《廣西壯族自治區定價目錄》,徵求意見稿將“具備協商議價條件的住宅小區停車場”劃入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範疇。
何為具備協商議價條件?據了解,“具備業主與物業(停車)服務企業協商議價條件”,是指住宅小區按法定程式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且業主委員會有效履行職責,並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小區業主,或經業主共同決定同意與物業(停車)服務企業簽訂相關服務收費合同(協議)的,認定為具備議價條件;而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未能有效履行職責或未經業主共同決定同意的,認定為不具備議價條件。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成立業委會的住宅小區僅有20%左右,也就是説,這部分小區有可能實行市場調節價,但是停車費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商量”定的小區只是少數,大部分住宅小區停車費仍然實行政府定價。
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可自行協商停車費標準,停車費是會降低還是提高呢?南寧市裕豐英倫小區業委會主任楊建華認為,停車收費標準是提高還是降低不能一概而論,而是由小區內停車位數量是否充足決定的。如果車位緊張,價格就會上升,車位充足就可能會降低。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小區車位都很緊張,而且為了防止周邊小區車主過來停車,價格肯定要比周邊小區高或一樣。
值得一提的是,在住宅小區停放一小時以內的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實行免費的政策也在具備議價條件的小區不再適用,而是改為免費時間由議價雙方自行約定。
菜市等配套停車場停車費將由市場説了算
此次修改中,各類市場主要用於乘用車停放的配套停車場也被劃入市場調節價的範疇。以後市民開車去淡村農貿市場、交易場、海吉星水果批發市場、五里亭蔬菜批發市場等市場,停車收費標準由市場投資方説了算,不再實行政府定價。這一修改也是由於新《廣西壯族自治區定價目錄》已將該項收費放開。
同樣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的,還有行政執法部門暫扣暫存交通事故、違章和違法車輛的專用停車場。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解釋説,之所以對此類停車場不再實行政府定價,是由於新《廣西壯族自治區定價目錄》剔除了這項定價項目。這項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後,按照法律規定,行政執法部門暫扣暫存交通事故、違章和違法車輛在處理期內産生的停車費用由行政執法部門承擔。超處理期産生的費用,如果是停放在政府出資建設的停車場的,按照政府定價來收取停車費;如果是停放在政府之外的市場主體建設的停車場的,則實行市場調節價。
此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還有舉辦大型活動設置的臨時停車場。
非機動車停放收費兩類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
目前,南寧市有電動車160多萬輛,如何有序停放是個問題。各商圈和主要幹道基本都設有非機動車停車保管點,物價部門對非機動車停車也制定了詳細的收費標準。
徵求意見稿中規定,非機動車只有在兩類停車場停放收費才實行政府定價:一類是具有自然壟斷經營特徵的停車場,另一類是不具備協商議價條件的住宅小區停車場 (含綜合體中規劃為住宅配套的停車場)。在其他停車場,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
那麼,目前大量存在的路邊停車保管點是否屬於自然壟斷經營特徵的停車場?這些停車場以後是不是也會實行市場調節價?
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針對路邊非機動車保管點是否屬於自然壟斷性質,目前還沒有明確的定性,下一步物價部門將會對這類停車場進行調研。在明確之前,這類停車場仍然按照現行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對於超標準收費的,物價部門仍然會嚴厲查處。
非機動車在住宅小區內停放時,與上述機動車停放一樣,具備議價條件的住宅小區,即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可以與物業管理企業自主協商停車收費標準、免費時段等。
增加免費停車時段公佈收費道路等收支情況
在此次修改中,增加了免費時段停車免交停車費的規定。據了解,目前,南寧市交警部門已經制定了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廣西重大節慶日停車泊位免費停放兩小時方案,正在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物價部門相關負責人稱,徵求意見稿中具體免費時段將在制定收費標準政策時明確。
同時,此次修改還把商業設施和住宅混合停車場、辦公區與住宅區混合共用的停車場可免費停車一小時的規定取消,而是將這些綜合體中規劃為住宅配套的停車場劃歸在住宅小區停車場。這意味著,以後去商住一體的停車場只能在其規劃中的住宅停車場免費停車一小時。
此外,此次修改不僅在管理部門中加入了財政和稅務部門,還對部分停車收費收支情況需進行公開做了明確的規定。向道路停車泊位收取的城市佔道費、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等費用的單位,要主動公開相關收支資訊。每年3月底前,道路停車泊位、政府財政性資金建設停車場及火車站、機場停車場的經營者要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或網站,公佈上年度的車輛停放服務費收入、資金使用(設施設備投入及維護費用、收費及管理人員薪酬、辦公經費等)等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此項公佈資訊工作,由財政主管部門進行指導監督。
溫馨提醒
意見反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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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將信函寄至:南寧市嘉賓路1號南寧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郵遞區號: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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