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西將完成11件立法項目
立法計劃“花名冊”,請老友們一起來看看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今年,廣西將在消費者權益、保障用水、食品安全、養老保障、工傷保險、安全用電等領域完成一系列的立法項目。昨日,記者從自治區法制辦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由自治區十二屆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今年將完成立法項目11件,需要調查研究的立法項目10件。今日,本網將曬出立法計劃“花名冊”,請老友們一起來看看。
2016年要完成立法項目11件
●地方性法規草案5件
1.全面兩孩——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已於今年1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2.保障用水——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抗旱條例》,12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3.食品安全——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食品攤販管理條例》,3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4.消費者權益——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7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5.養老保障——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11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4件
1.工傷保險——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10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2.農村公路——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公路管理辦法》,10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3.土地整治——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土地整治辦法》,12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4.安全用電——制定《廣西電力用戶安全用電管理辦法》,11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 “打包”修改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2件
1.政府規章——根據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廢止結果,對因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所涉及的政府規章進行全面梳理,“打包”修訂、廢止相關政府規章,7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2.地方性法規——對因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梳理,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打包”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7月底前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需要調查研究的立法項目10件
●地方性法規草案7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務服務條例》
2.《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産條例》
3.《實施領導幹部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條例》(修訂)
4.《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迴圈經濟促進法〉辦法》
5.《廣西壯族自治區電梯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6.《廣西壯族自治區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
7.《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自治區民語委調研起草)
●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3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辦法(修訂)》
2.《廣西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規定》
3.《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