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治區公安廳開發建設的警務評議系統,今天起將在南寧市公安局率先試點啟動。記者在昨日採訪中了解到,群眾今後向南寧警方報警或者到公安服務窗口辦理業務後,該系統將自動採取短信方式進行回訪,群眾只需動動手指即可對公安機關的工作給予評價。
該警務評議系統啟動之後,南寧警方可對轄區公安機關窗口服務事項、110接處警、執法辦案等各項工作進行動態監督,及時了解公安機關制定的社會管理規章制度、辦法措施是否符合群眾的利益和訴求。
另外,南寧警方還可以通過南寧市公安局警務評議系統,及時了解民警在執法辦案過程中,是否真正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民警有沒有違規違紀行為、窗口單位的服務品質和民警的服務態度群眾是否滿意等。
據南寧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將通過該系統把收集到的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三級回訪:一級回訪為自動全面回訪,即警務評議系統與警綜平臺、出入境、治安等警種部門業務系統實時對接,在群眾撥打報警電話(110、122)、到服務窗口辦理事項,或者案件受理、結案後的48小時內,系統將採用自動短信的方式進行回訪,動態、全面地收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隨後,系統會將一級回訪中群眾不滿意的業務自動進行督辦,責成承辦業務的執法服務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回訪、到府走訪等形式,與不滿意群眾溝通交流,消除誤解,整改落實。系統在7個工作日後,將對不滿意樣本再次發送評議短信回訪群眾。
在二次回訪過程中,如受訪群眾仍然不滿意的,將執行三級回訪即督察核實回訪。到時,將由紀檢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整改落實群眾不滿意的事項等情況,進行逐一核實回訪,核查民警是否存在過錯責任、是否進行整改落實。
對於收集到的不滿意事項,南寧警方各級督察(紀檢)部門將對相關責任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審核,對有違反《南寧市公安機關內部監督管理細則》和違法違紀的,將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這名負責人表示,督察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是民警在工作中存在過錯行為的,警方將採取督察約談、誡勉談話、免職等措施。此外,若公安機關及民警執法服務無過錯責任,並已進行回訪、溝通和解釋,但仍被個別偏執的當事人不公正評議的,警方將及時進行維權,維護公安機關和民警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