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我市“平安醫院”及醫療機構安全防範系統建設工作,有效保障良好的看病就醫環境,保障各級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安全,南寧市衛計委和南寧市公安局近日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落實“平安醫院”建設加強醫療機構安防體系建設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工作意見》),要求進一步做好醫警協作聯動工作,提高醫療機構安全防範能力,始終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嚴打高壓態勢。
根據《工作意見》,轄區公安機關應依法嚴厲查處、打擊各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對持兇器傷害醫務人員、嚴重威脅醫務人員安全的,要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斷制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查處;堅決依法果斷處置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行為,對在醫療機構違規停屍等擾亂醫療秩序的,經勸説、警告無效的,要依法帶離驅散;對組織、煽動的首要分子,要依法強制帶離現場,依法從嚴懲處。
《工作意見》明確要求,我市轄區範圍內二級以上醫院要會同轄區公安機關設立警務室或治安室並落實相關職責,其中,三級醫院必須設立警務室,其他類別二級以上醫院有條件的可選擇設立警務室或治安室。婦幼保健院等其他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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