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從市國土局獲悉,國土資源部近日公佈了2015年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名單,我市隆安縣、馬山縣榜上有名。
自2013年起,國土資源部啟動了以創建“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活動,並將高標準“十有縣”建設情況作為今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項目、資金安排,以及中央財政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指標之一。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一部署要求,南寧市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堅持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根本,著力提升基層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組織協調管理、專業技術支撐、項目經費保障、防治措施落實、規避災害風險等能力,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經過3年的創建工作,南寧市所轄6縣已全部獲得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稱號,其中賓陽縣、武鳴縣、上林縣、橫縣于2014年12月獲得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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