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部分議案有結果
將制定廣西養老機構管理條例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記者郭燕群)年初召開的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共收到7件代表聯名議案,均涉及立法。12月7日,南國早報記者從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獲悉,目前有4件議案有了審議結果,其中,明確將制定廣西養老機構管理條例,聚焦養老機構安全管理,應對老齡化社會。
廣西已經于1996年先於全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是全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最早的省區之一,呈現出老齡人口基數大且增長速度快、未富先老等特點。隨著廣西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近年來,老年人在養老機構發生意外事件的糾紛越來越多,但由於目前廣西的法律法規對此類情況的處理尚無明確規定,一旦發生糾紛很難判斷養老機構、老人家屬等方面所需承擔的責任。今年年初廣西“兩會”期間,馮勤等10名代表聯名提出了《關於制定<廣西養老機構管理條例>的議案》。
自治區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後認為,為規範我區的養老機構設立、服務和管理,制定養老機構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十分必要,所以正抓緊草擬《廣西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建議待該規範性文件頒布實施一段時間後,在總結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再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年初,盧保江等13名代表提出了《關於儘快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志願者服務條例>的議案》,建議以法律形式來規範廣西志願服務組織、志願者行為、志願服務經費、志願服務內容和激勵機制,明確志願者的權利和義務等等。內司委認為,《志願服務條例》早已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且將於近期審議通過,建議有關部門先做好廣西志願者服務條例的立法前期調研,待國務院頒布實施《志願服務條例》後,條件成熟再列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
另外,針對李旺蘭等10名代表提出《關於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村務公開條例的議案>》、李健龍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於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監管場所特殊監區管理條例的議案>》,內司委建議目前暫不制定上述兩個法規。內司委認為,目前廣西現有的相關法規已經能夠對當前的問題進行規範,主要問題是現有法律法規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實施,建議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加強和改進現有工作,確保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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