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自治區物價局將舉行制定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暨實行長輸管道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與居民生活用氣價格聯動聽證會。8月25日,該局發佈公告,對聽證會時間、地點、聽證代表(26名)以及聽證方案要點等事項進行了公告。相關人士介紹,目前聽證方案準備對廣西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實施“三檔三價”,首檔氣價在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錢,多人口家庭及特殊用戶可享受相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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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後約8成用戶費用略降
據介紹,為滿足居民不同用氣需求,階梯氣價聽證方案將居民生活用氣量分成了三個檔次,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第一檔為年用氣量360立方米以下,第二檔為年用氣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第三檔為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
與今年6月底物價部門公佈的初步定價聽證方案不同,此次定價聽證方案的分檔氣價中,首檔氣價在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基礎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錢,以南寧市氣價為例,可從每立方米3.82元降至3.79元。此外,第二檔氣價為第一檔氣價的1.2倍、第三檔氣價為第一檔氣價的1.5倍的方案,與之前公佈的相同。
物價部門負責人透露,分檔氣量和分檔氣價的制定,參考了2014年廣西天然氣居民家庭用戶820788戶用氣情況。約有8成居民用戶全年用氣不超過第一檔氣量,即月用氣量在30立方米以下。按基礎氣價計,這部分用戶年均將節省管道燃氣費10.8元。
此外,約有15%的用戶會使用第二檔氣量,以南寧市為例,按每戶年用氣量480立方米(每月40立方米)用氣計,全年戶均增加負擔80.16元。還有約3%的用戶會用到第三檔氣量,這部分用戶合計全年增加支出39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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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口家庭和特殊用戶可享優惠
物價部門要求,實施階梯氣價政策後,抄表用戶以實際用氣量為計量依據,卡表用戶以購氣量為計量依據,用戶用氣量或購氣量超過第一檔氣量時,燃氣公司應及時告知和提醒用戶。階梯氣價以年度為週期執行,居民生活用氣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産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産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自治區物價局提出,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經民政部門批准設置的)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氣價,氣價水準按當地居民第一檔、第二檔氣價平均水準,即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1倍執行。
記者注意到,初步定價聽證方案提出,對確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氣量超過第二檔氣量的居民用戶,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後,其超過第二檔氣量的部分仍執行第二檔氣價。但在此次方案中,此類人群可享受的優惠改為“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檔用氣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檔氣量及分檔氣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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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端氣價與上游價格聯動調整
廣西屬於天然氣能源匱乏地區,在國家西氣東輸二線沒有開通之前,廣西各地供應的管道天然氣主要是通過槽車運輸。各城市供應的氣源主要是採購自新疆、內蒙古、山西、四川等地的液化天然氣,購進價格和運輸成本高。
“管道天然氣上游氣價變化,會對下游銷售氣價造成較大的影響。”自治區物價局相關人士解釋,若上游氣價提高,下游氣價不能及時調整,經營企業的運營成本必將提高,直接波及到市場供應的穩定。反之,若上游氣價降低而下游氣價不及時調整,經營企業將會獲得比較大的非正常利潤。因此,為避免這種情況,就需要按國家的要求建立起靈活的、能夠及時反映上游天然氣價格變動的城市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機制。
據悉,此次價格聯動方案的具體實施原則為:國家調整天然氣上游價格時,我區的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同步、同向調整。同一城市執行同一價格。價格聯動具體公式如下:
聯動後銷售價格=現行銷售價格±價格聯動調整金額
價格聯動調整金額=上游門站價格提高或降低的金額×(1+聯動系數)
該人士補充解釋,上游門站價格指國家制定的天然氣出廠價和管輸費的合計,聯動系數為0.02069,含城市管道天然氣經營企業的損耗率,銷項稅及稅金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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