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啟動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出臺多項新政策
取消“一孩”生育審批 “二孩證”辦結時限縮短
記者了解到,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已關注到計劃生育便民辦證問題並高度重視,今年初啟動了生育服務證系列改革工作調研,並於近期出臺了《改革生育服務證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正式啟動生育服務證制度改革,包括生“一孩”不再需要辦“準生證”、推行“承諾辦證”等備受關注的便民措施。
一孩生育實行登記制
生育第一個孩子不用再辦“準生證”了
眾所週知,孩子出生前,得先辦理生育服務證,也就是俗稱的“準生證”。今後,夫妻生育第一個孩子不用再申請辦理“準生證”了。
《實施方案》規定,夫妻生育第一個孩子實行登記,不需要進行審批。也就是説,如果夫妻雙方均沒有生育過的,在結婚登記至生育後3個月內,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推行多年的一孩生育審批改為生育登記,這一改革的背後,是從行政審批變為主動發放,由生育管理變為健康服務。
生育一孩登記流程
夫妻雙方在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領取《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如實填寫《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提交《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資料至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資訊比對並查驗相關資料→對符合登記條件的,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對不符合登記條件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和相關政策。
所需材料:夫妻雙方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
“二孩證”縮短辦理時限
審批時限由45~60個工作日壓縮到20個工作日
去年3月起,廣西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更多夫妻符合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條件,申請辦理“二孩證”成為越來越多人關注的熱點。
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夫妻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申請生育二孩的屬於再生育,須經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批准,領取《再生育證》後方可生育第二個子女。
改革後,《再生育證》實行限時辦結。對符合再生育條件且材料齊全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初審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公示期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及公示結果上報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審核批准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可延長5個工作日。
受理單位需要核查在廣西區內的婚育資訊的,可向相關單位請求協查,協查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復;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辦理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
“二孩證”辦理流程
符合生育第二孩條件的夫妻,在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領取《再生育證申請審批表》→如實填寫《再生育證申請審批表》→到所在單位或村(居)委(申請對象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村(居)委)簽署意見→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地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提出申請→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審核合格的對象在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鄉(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簽署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公示結果及證明材料報送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以書面形式説明理由)→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發放《再生育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説明理由。
所需材料: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其他證明夫妻雙方符合再生育條件的相關材料,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
實行一次性告知
不得以任何理由人為拖延辦理時間
按流程準備好材料,交材料時卻被告知“還缺”,辦證人員少説幾個字,老百姓就得多跑冤枉路。為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新規對生育服務證的辦理作出了嚴格規範。
實行首接責任制。對按規定能夠在本地申辦生育服務證的,辦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理或人為拖延辦理時間,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儘快辦結。對材料不齊全的,必須當場一次性告知辦證所缺全部材料。實行受理後審核,對不能在本地申請的申請人,做好解釋工作。
同時,《規範》要求,生育服務證的辦理實行一次性告知。受理生育服務證申請的單位對辦理程式和所需資料實行一次性告知。對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
推行承諾辦證
特殊原因無法證明婚育情況的,夫妻雙方承諾後就能辦理
明明符合二孩政策,可婚育狀況無法證明;要找原單位開證明,可是原單位倒閉了……不少夫妻辦證時遇到類似的“死衚同”。改革後,這種情況下,辦證可以“刷人品”——承諾情況屬實。不過,一旦被發現“人品”有問題,就只能認罰了。
按照新規,因多種原因或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受理、辦理單位經多方核查也無法確認其婚育情況的,由夫妻雙方對其婚育情況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後辦理。
然而,一旦發現申請人虛假承諾,或是通過偽造、變造相關證明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生育證件,由有關單位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宣佈其生育證件無效,並根據其違法生育的具體情形,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的高限徵收社會撫養費,已建立徵信系統的將失信記錄納入社會徵信系統。
提供代理服務
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託代辦
《實施方案》規定,夫妻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二孩生育證的,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基層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也可主動到府服務,全程代辦。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人須提交申請人書面委託書和委託人、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及必需的相關材料。
此外,衛生計生部門還將加強窗口建設,在縣、鄉級政務大廳設立計劃生育窗口,全面公開生育服務證的辦理依據、條件、程式、時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申請表式樣、免費服務項目和服務承諾等資訊,接受群眾監督。同時加強窗口服務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準,改善服務態度。
目前,改革的各項內容正在逐級培訓傳達到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要求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加強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的監督,對在辦理工作中不依法行政、推諉拖延、不作為亂作為的,進行嚴肅查處,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表示,如果群眾在辦理生育服務證過程中遭遇到與上述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服務,歡迎向該單位的上一級衛生計生部門進行反映或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