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將對高污染汽車實施第二階段限行措施
明日起,無環保標誌汽車禁止上路
7月13日,記者從南寧市交警部門獲悉,為進一步控制汽車尾氣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南寧市近日將對高污染汽車實施第二階段限行措施。
此次實施的第二階段的限行措施是:自2015年7月15日起,在全市轄區範圍內(包括五縣七城區)禁止無環保檢驗合格標誌汽車上路行駛。沙井大道、清川大橋、清川大道、秀廂大道、廂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蘆鼎大橋、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所構成的封閉區域(含以上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用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道路作業車(包括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以及公交車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據了解,環保標誌是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統一製作、核發,分為綠色環保標誌和黃色環保標誌兩類。環保標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不影響駕駛員視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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