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及時列印確認志願資訊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特別提醒考生,列印確認志願資訊,是一項保障資訊安全的有效措施。考生志願一經在報名所在地招辦(考試院)指定的地點進行列印確認,任何每人平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願資訊,考生再次登錄時只能查詢而看不到“填寫志願”的選擇項。因此,考生在確定自己的志願資訊後,應按報名地招辦(考試院)指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志願的列印確認,以杜絕他人篡改,保護個人志願資訊。考生如未按時進行志願確認,將視為自願放棄確認權利,其志願資訊以網上填報工作截止時的數據為準。
要注意的是,以往有個別考生自行列印了志願填報的整個網頁,就認為自己確認成功了,事實上,必須要到報名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在系統中列印才能被認定為確認成功。還要注意的是列印確認對當次所填報的所有批次志願有效,不能分批次分別列印確認,因此考生應在當次所能填報的所有批次志願都填報確定後,再到報名站進行列印確認。
考生到報名站列印並簽字確認志願資訊的截止時間為各批次志願填報結束後一小時,開始時間由各市招生辦(考試院)自行確定並向考生公佈。
須提前了解報考院校招生章程
按照我區招生工作規定,不同科類考生可以選填的專業並不相同,如理工類(“3+理科綜合”)考生,只能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文史類(“3+文科綜合”)考生,只能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等。此外,某些招生院校的特殊專業可能對考生有額外的條件要求,如對性別、身高、視力等方面的要求。往年,總有部分考生填報志願時不注意這些條件限制,填報了不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院校、專業,最終被退檔。因此,提醒考生填報志願前應先全面了解有關高等學校招生章程(通過網站查詢或電話諮詢)以及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公佈的有關招生規定、《2015年高考指南—招生計劃篇》,了解清楚要求再填報志願。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志願表等,內容應真實、準確,因考生本人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提醒考生,應當提前熟悉錄取批次設置情況和志願填報時間安排,按照我區有關規定,通過官方公佈渠道填報志願,避免屆時填錯志願。同時,請考生自行填報志願,避免由他人代填引起填錯、漏填志願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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