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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公租房申請
要滿足哪些條件?
1.三類人員均須在南寧市城區範圍內實際居住生活,在城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戶口須在南寧市城區範圍。
●外來務工人員在城區範圍內實際居住生活3年以上,家庭成員之一已與用人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保2年以上;靈活就業的,應當納稅或社保累計3年以上。
●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已簽訂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靈活就業的,納稅達到1年以上。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低於或等於南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現執行標準為22561元);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房産、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産之和,低於南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8倍(現執行標準為180488元)。
●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低於南寧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現執行標準為33841元)。單身大中專畢業生申請公租房的,除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外,且其父母在南寧市城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雖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去哪申請?
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申請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其中,南寧市城區範圍內戶籍的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非南寧市城區範圍內戶籍的申請人,向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申請。
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據自身條件,區分不同情況,分別提供戶籍證明、學歷證明、現居住狀況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或者稅款繳納證明、就業單位營業執照、婚姻狀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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