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縱深
去年全區空氣優良率達95.6%
保持清新空氣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盧盈)昨日,自治區環保廳發佈的2014年全區環境狀況顯示,去年,全區環境品質總體良好,全年空氣優良率達95.6%。
監測顯示,2014年廣西二氧化硫年均濃度21微克/立方米,基本達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 3095-2012)(一級標準為20微克/立方米;二級標準為6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了16%。
二氧化氮濃度24微克/立方米,達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一級(標準為40微克/立方米),與2013年持平。2015年第1季度,廣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5.8%、12%。
不過,今年一季度,我區顆粒物濃度上升1.2%,前4個月同比上升5.1%,前5個月同比上升1.3%。
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要求:到2017年地級及以上城市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根據廣西情況,環境保護部與自治區人民政府簽訂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目標是:到2017年廣西PM10濃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即PM10年均濃度達到54微克/立方米以下。我區要實現該目標,形勢十分嚴峻。
PM10污染濃度為何會大幅上升,自治區環保廳有關負責人分析,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對PM10污染的治理缺乏重視,措施落實不到位,防控機制仍不健全所致。
為遏制城市大氣污染持續加重趨勢,今年初,南寧、柳州、桂林、貴港、百色等5個空氣品質超標城市 “限期達標工作”,列入全區環保重點工作,根據自治區政府要求,5月對5個城市實施空氣品質限期達標掛牌督辦。
同時,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廳關於改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若干措施》(桂政辦發〔2015〕32號),要求各市強化城市顆粒物污染防治,嚴控建築施工揚塵和道路交通揚塵,加快淘汰燃煤小鍋爐、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
按照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以及 “三嚴三實”要求,自治區環保廳以“問題導向”、“問題清單”、“問題督政”、“問題追責”,認真梳理各市突出環境問題,提出了整改目標、任務、時限。5月19日-22日,環境保護廳派出8個檢查組,對各市環保工作開展檢查。
強化環境資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自治區環保廳在以往環境資訊公開基礎上,從4月起,每月在官方網站主頁顯著位置和“廣西環保”微信公眾號,公佈14個設區城市空氣品質PM10、PM2.5、空氣品質指數“月均值”和“月度累計平均值”的數據和排名,在官網主頁公佈,並可查詢歷史數據,讓各市了解本市環境品質與其他市的工作差距。對環境品質,採取“差距對比”排名,在我區環保史上還是首次。
此外,還有嚴格環境品質考核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交流。
經過努力,今年5月我區取得了空氣PM10濃度大幅削減的成效。與去年5月相比,今年5月全區環境空氣PM10濃度49微克/立方米,較去年5月下降了18.3%。有11個城市實現PM10濃度下降,其中5個城市降幅超過28%。
自治區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認為:“目前全區PM10濃度的下降拐點並未出現, 5月份下降與氣象條件也有密切相關。要將PM10濃度持續降下來,需要付出巨大努力,政府及相關各部門共同努力,全社會共同參與和行動。”
廣西通報10起環境違法案件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盧盈)6月4日,自治區環保廳召開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2014年廣西10起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在這10起案件中,廣西博白縣宏奎金屬製品有限公司超標排放重金屬污染物案件較為嚴重。經檢查發現,該公司環境管理混亂,污染防治設施簡陋,含重金屬污染物廢水未經有效處理超標排放,危險廢物未安全處置,外排廢水中鎘、鉛等污染物含量超過排放標準3倍以上,違反了《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已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博白縣環境保護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該企業實施查封、扣押,並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南寧中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私設暗管偷排生産廢水案件中,該公司未經批准閒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並私設暗管將未經處理的生産廢水通過廠區內雨水溝外排,違反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南寧市環境保護局依法對該企業實施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將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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