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市人社局表示,從4月27日起我市已全面完成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增加192.4元,基本養老金平均每月已達到1947.3元,共惠及28.8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並全部發放到位。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一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的人員範圍是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在2014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在2015年1月按月發放的人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具體調整標準為:定額調整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20元;掛鉤調整部分,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繳費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適當傾斜部分,一是對至2014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二是對至2014年12月31日仍在我市艱苦邊遠地區(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4元。
此次調整後養老金的發放將通過補發和正常發放兩種方式進行,即先補發2015年1月至4月調整的差額,全市共補發基本養老金22194萬餘元;從5月份起,調整後的養老金按月正常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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