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西將有10個縣開展農民工創業園建設項目試點工作。日前,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發改委、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要求被選縣須于2015年底前開工建設,2016年6月底前有企業進駐,否則將取消試點資格。
通知對申報項目試點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促進農民工創業的工作基礎較好;二是具有促進農民工創業的良好環境;三是積極籌措落實相關扶持資金,支援農民工創業園區建設;四是有良好的創業氛圍,小微企業比較活躍,農民工創業意識較強;五是落實農民工創業園建設用地,建設規模原則上不少於10公頃;六是有兩名以上國家認定的創業指導老師,並簽訂服務協議,每人每年駐點服務時間不少於90天;七是農民工創業園建成後,入園初次創業的廣西籍農民工需達到入園創業總人數的50%以上。
記者獲悉,試點縣(市、區)農民工創業園可享受優先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同時自治區將給予專項資金補助,補助資金專項用於農民工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須于2015年底前開工建設,2016年6月底前有企業進駐,否則將取消試點資格,收回用地計劃指標和專項補助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