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生活小區“住改商”現象普遍,但眾多業主卻面臨尷尬
住改商“一票否決權”有名無實
南寧市青林路一小區,不少住宅陽臺打出了商業廣告。
南寧市生活小區“住改商”現象非常普遍,去年8月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住所和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業主對此有“一票否決權”,但現實中無人給予業主投票機會。眾多房主未經相鄰業主投票同意,便將住宅租給他人商用,導致相關投訴與日俱增
“住改商”遭業主投訴多
3月21日,金湖路建興苑小區的業主鄭先生反映,原本小區內全部是住宅,三個月前,小區C座3樓一業主未經其他業主簽字同意,便將住房出租給一美容會所,每天出入小區和樓棟的客人絡繹不絕,尤其到晚上9時後更加熱鬧,小區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受到影響。業主們有意見,向小區物業公司投訴,但幾個月來仍未處理。
長湖路維也納森林小區業主李先生更是苦惱,他所住的樓棟一樓出租給他人經營了一間餐飲店,半月前餐飲店未處理好垃圾,致使下水道堵塞,樓上住戶家的污水反冒,他家的地板和傢具均被泡壞。
長堽路盛天公館小區業主黃先生稱,他所在樓棟11樓被業主出租給他人開辦午托班,每天中午幾十個孩子擠電梯、大聲喧鬧,讓他和家人煩不勝煩。他向物業反映稱,該業主將住宅出租給午托班並未經過其他業主同意。物業答覆,雖多次跟業主和租戶協調,但一直未得到解決。
記者在採訪小區物業公司時,工作人員均表示物業沒有執法權,處理此類投訴確實棘手。
“一票否決”的票在哪
據悉,《辦法》自去年8月開始已正式施行,專門對“住改商”做出明確規定:申請將住宅登記為企業住所或經營場所的,需要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雖然法規上是規定了業主有“一票否決權”,可現實是根本沒人給投票機會。長湖路一小區業主林女士稱,小區不少業主將住宅出租給人做商業辦公場所,並沒有得到其他業主簽字同意,且從未有人拿協議去找她簽名。“業主否決的票在哪?人家根本不理會這一套,直接就出租給商家了。我們業主壓根就沒發言權,投票權益如何保障?”
記者在長堽路、長湖路、民主路等一些小區了解到,“住改商”現象比比皆是,但是其相鄰業主們均表示未參與過投票,業主們期待手中的否決票能真正投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