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寧市質監局獲悉,近日,該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針對部分企業設備管理混亂,造成部分計量器具超期未檢等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要求企業限期整改。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轄區(含6縣)獲得電動自行車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企業有12家,市區範圍內有11家。在檢查過程中,質監執法人員發現部分企業存在設備管理混亂造成部分計量器具超期未檢,電動自行車産品出廠記錄不規範,個別企業甚至出現記錄不全的問題,未達到相關規定要求。而且當部分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的檢驗人員發生變動時,出現未經培訓就上崗的現象。對此,執法人員要求限期整改。同時,執法人員還要求各生産企業在生産電動自行車時,應嚴格保持實車與目錄公佈的車型在技術參數、主要性能、外形尺寸等方面的一致性,嚴禁出現拆除腳踏、更換電池類型、增加電池數量或容量、提高電壓、更換電動機、改變車重等違規行為。
“一旦發現企業不按目錄發佈車型的參數生産電動自行車産品的,質監部門將依據《産品品質法》《標準化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嚴厲查處。”市質監局執法人員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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