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實行計劃生育以來,隨著獨生子女家庭的不斷增加,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也逐年增多。為切實解決好這些家庭在生活保障、養老照顧、大病醫療、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的困難,我區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同時,我區還修訂完善了計劃生育職工退休獎勵政策,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統一按退休金的5%發放獎勵。
扶助標準提高至860元
據了解,根據國家標準,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家庭,發放的特別扶助金標準目前分別為: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夫妻城鎮每人每月27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城鎮每人每月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70元。
4月1日,南國早報記者從自治區財政廳了解到,為切實解決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在生活保障方面遇到的困難,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大幅提高計生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標準,從今年1月起,統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並將建立動態增長機制。據悉,為確保資金到位,調整標準所需經費由自治區本級財政全額負擔。
同時,對於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費,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代繳或給予部分補貼。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給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
根據《意見》,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要納入城鄉醫療救助範圍,並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代繳或給予部分補貼。
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參加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納入支付範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諮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的幫助。
《意見》要求,推動社會關懷救助。通過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社會關懷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做好愛心保險的推廣工作,發揮保險機制的作用。對計生特殊困難家庭在住房保障、教育、收養子女等社會服務方面,給予優先照顧,維護困難群體的切身利益。
增發獨生子女父母退休金
記者了解到,我區在全面開放“單獨兩孩”政策後,財政繼續安排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增發退休金。目前,我區已經修訂完善計劃生育職工退休獎勵政策,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統一按退休金的5%發放獎勵。
按規定,實行計劃生育的職工退休時,按下列規定增發退休金,增發後的退休金,不得超過本人原工資總額:
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以及婚後未生育子女的職工,到退休時,增發退休金的5%;
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2014年3月1日零時後生育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增發退休金的5%;2014年3月1日零時前生育一個子女,符合當時規定的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職工,繼續享受原規定的退休時增發退休金10%的特殊獎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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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傷殘(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未再收養子女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