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自今年1月至6月,全區14個地市同時展開嬰幼兒配方乳粉藥店專櫃銷售試點工作。其中,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各遴選5家定點藥店作為試點,其他市各遴選3家定點藥店作為試點。此舉旨在通過試點工作,把嬰幼兒配方乳粉納入藥品管理體系嚴格管理,進一步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不斷提高消費者對國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消費信心。
據自治區食藥監局最新制定的《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工作方案》和《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規定》,此次參與嬰幼兒配方乳粉藥店專櫃銷售試點企業需符合五項基本條件:持有效《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GSP認證證書》和《營業執照》,經營時間至少達到3年以上;企業管理規範,品質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嚴格落實,近三年內未因違法違規被有關監管部門查處過;具有相應的經營環境和營業面積,具備設置專區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條件;經營規模較大,服務能力較強,在當地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影響力;須取得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資格,獲得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此外,試點企業要按照《藥店專櫃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管理體系,健全品質管理制度,配置設施設備,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行為。一是要加強品質管理。各試點企業要配備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品質安全管理,落實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要嚴格執行索票索證制度,嚴格審核供貨單位和供貨人員的合法性;嚴格審核採購品種檢驗合格證明等産品資料,要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採購、驗收、陳列、銷售、檢查、溫濕度監測以及不合格品處理等各項記錄,並保證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和可追溯;要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有效期管理,設置臨近保質期專櫃,對距保質期不足1個月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及時採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處理措施,對不合格和過期、變質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採取退市和無害化處理。二是要完善設施設備。各試點企業要在營業場所合理設置標識明顯的專櫃,專櫃要保證與其他産品嚴格分開;設置倉庫的,倉庫溫濕度應當符合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儲存要求,並達到避光、通風、防潮、防蟲、防鼠等要求;自行採購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要配備專門運輸車輛。三是要強化落實責任。按照“誰生産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各試點企業承擔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安全的主體責任,積極探索推行和落實問題産品先行賠償制度,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自治區食藥監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對試點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各項品質管理制度,嚴格規範經營行為,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實行專櫃銷售管理,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取消試點資格,並依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