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治區公安廳召開會議,部署全區公安機關開展凈化社會治安環境大整治行動及做好全國“兩會”、清明節期間安保維穩工作。
此次大整治行動的重點在於打擊“涉黃、涉賭、涉毒”違法犯罪特別是“黃、賭、毒”的組織者、經營者和幕後“保護傘”,打擊盜搶、傳銷違法犯罪,整治邊境治安亂點,整治交通、消防、治安災害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隱患。
警方表示,這次大整治行動是一次“打、防、管、控、治”綜合施策的整體作戰。在聯動機制方面,治安、刑偵、禁毒、交警、消防等部門均明確了職責任務。
在獎懲和問責機制方面,公安機關將對大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執行不力、工作懈怠、行動遲緩、進展滯後的,及時查明原因、作出通報並責令整改;同時建立健全群眾有獎舉報制度,對提供重大案件線索、抓獲扭送現行犯罪嫌疑人或協助抓獲重大案犯和逃犯的群眾,予以獎勵。
在嚴肅紀律方面,嚴格要求以鐵的紀律打造鐵的隊伍,對有吃、拿、卡、要行為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對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影響公正執法、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律調離執法崗位;對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甚至為違法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的,一律清除出公安隊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群眾舉報不及時處理、有警不接、接警不處、不作為、亂作為的,一律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