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公安部、自治區領導重要批示精神,以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迎接第十一屆中國-東盟博覽會及第45屆世界體操錦標賽,2月18日,自治區公安廳就全區公安機關開展凈化社會治安環境大整治行動及做好全國“兩會”、清明節期間安保維穩工作做了部署。這次大整治行動,重點是打擊“涉黃、涉賭、涉毒”違法犯罪特別是“黃、賭、毒”的組織者、經營者和幕後“保護傘”,打擊盜搶、傳銷違法犯罪,整治邊境治安亂點,整治交通、消防、治安災害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隱患。
這次大整治行動是一次“打、防、管、控、治”綜合施策的整體作戰。在聯動機制方面,治安部門將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嚴厲打擊和整治“黃、賭、毒”社會醜惡現象和食品藥品安全等治安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確保全區各地特別是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相對較低的地方的治安面貌根本好轉;刑偵部門將針對盜搶案件突出的實際,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發案,在破現案、攻積案、抓逃犯上下功夫,繼續保持對刑事犯罪的淩厲攻勢;經偵部門將嚴厲打擊各類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努力打掉盤踞在當地的傳銷體系;禁毒部門將認真分析全區面臨的毒品犯罪形勢,結合打擊毒品犯罪戰役,努力遏制毒品特別是新型毒品犯罪發展蔓延的勢頭;交警、消防部門將在整治交通違法和治理交通堵塞、排查火災隱患上下功夫,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災事故發生;公安廳及各級公安機關大整治工作指揮部將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做好指揮調度、上傳下達和情況掌握等工作;紀檢、督察部門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大整治行動的督導檢查工作。大整治行動還明確了邊防、出入境、網路安全等其他13個部門的職責任務。
據介紹,公安機關將對大整治工作成績突出的集體、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執行不力、工作懈怠、行動遲緩、進展滯後的,及時查明原因、作出通報並責令整改;同時建立健全群眾有獎舉報制度,對提供重大案件線索、抓獲扭送現行犯罪嫌疑人或協助抓獲重大案犯和逃犯的群眾,予以獎勵。同時,對有吃、拿、卡、要行為的,一律停止執行職務;對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影響公正執法、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律調離執法崗位;對徇私枉法、貪贓枉法,甚至為違法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的,一律清除出公安隊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群眾舉報不及時處理、有警不接、接警不處、不作為、亂作為的,一律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