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費?
開發商交費用
業主不需掏腰包
老舊小區配電設施一齣現問題,就會影響整個小區的用電,維修費用到底由誰來出就成了個大麻煩,有時候還需居民自掏腰包,從2月1日起,新建的小區將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開發商交納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後,將由供電部門統一進行建設和維護。
近日,自治區物價部門下發通知,發佈全區新建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執行標準,收費標準被劃分為三類,南寧處於需執行一類標準的設區市。該標準從2014年2月1日起實施,試行兩年。
開發商交納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
按規定,凡在廣西區內由供電企業統一組織開展的新建(含改建、擴建)住宅項目供配電設施建設工程執行新建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
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樓道照明、路燈、物業管理用房、社區管理用房、加壓水泵房、電梯、消防設施、地下停車場等為住戶服務、使用的各類設施。
新建居住區項目供電容量配置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居住區供配電實施建設規範》執行。新建居住區開發建設單位如要求提高材料及設備配置標準的,可與供電企業雙方約定配置標準,協商補差價,並在雙方建設合同中約定。
開發商不得將費用加在房價上
按照規定,收費標准將全市14個設區市分為3類收費標準區,全電纜入地建設維護費商品房148元/m2保障房133元/m2,架空與電纜相結合建設維護費商品房為139元/m2,保障房為125元/m2。(具體見附表)全區各縣(含縣級市) 新建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收費標準按所在設區市標準的90%執行。
實際上在2013年2月,南寧市就已經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新建住宅項目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新建小區由供電部門對供配電設施統一進行建設和維護,全電纜入地建設維護費商品房為148元/m2,保障房為119元/m2,架空與電纜相結合建設維護費商品房為139元/m2,保障房為114元/m2。南寧市發佈的收費標準在保障房方面比此次自治區物價部門發佈的要低一些。
這筆費用由誰來交呢?按照自治區物價部門此次發佈的通知,新建居住區開發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核定的建築面積,根據價格主管部門頒布的收費標準向供電企業交納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用。新建居住區項目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計入建設項目總成本,由開發建設單位向供電企業統一交納,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在房價外加收新建居住區項目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
同時,標準中還明確,新建居住區供配電設施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用電部分,其用電總容量超出小區“一戶一表”裝機總容量15%的,超出部分的供配電設施收費標準由各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建設維護費設專戶管理並受審查
標準同時規定了供電部門收取建設維護費後的使用和管理問題。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由供電企業統一收取,專戶管理,專項用於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與維護。
供電企業按所收取的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總額8%的比例計提維護費,作為供配電設施今後維護的專項資金,用於供配電設施的運作、維護、更新和改造,以保障供配電設施的完好和正常運作。
同時,供電企業可在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總額的1%以內列支建設項目法人基本管理費,並嚴格按照建設項目法人基本管理費使用範圍合理節約使用,嚴禁超範圍使用。供電企業應確保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完全用於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和維護,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收支情況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
據了解,2014年2月1日以前已向供電部門辦理用電建設報批手續的,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
新建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收費標準
類別全電纜入地建設維護費(元/m2)架空與電纜相結合建設維護費(元/m2)設區市商品房保障房商品房保障房一類標準148133139125南寧、柳州、桂林、北海二類標準143129134121欽州、防城港、梧州、玉林、貴港、來賓三類標準138124129116河池、賀州、崇左、百色
注:①表中保障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危舊房改房改造、棚戶區改造、農民回建房四類項目中直接用於安置的住房。②對於拆遷安置住房、危舊房改房改造、棚戶區改造、農民回建房四類項目中作為商品房(或非安置用途)的建築面積,其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按照商品房的收費標準計收。③高層住宅(13層以上)按表中收費標準加收10%。
名詞解釋
所稱新建住宅區包括商品住房小區、保障性住房小區以及舊城改造、危舊房改造等其他新建住宅小區,不包括城鄉居民自建房。
所稱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是指從上級電源出線至住宅樓居民用電電能計量裝置(含表箱和電錶)前的供配電設施。
如何管理?
開設專戶管理
監督方案等你定
■本報記者 何茜
新建小區交房了,可供配電設施卻還沒建好;供配電設施出問題了,卻遲遲沒人維修…… 電是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但在用電過程中卻存在著各種問題。昨日,自治區法制辦公佈《廣西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對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管理作出規定,並請您提意見和建議。
供配電設施要做到“三同步”
新建小區過了期限還沒有交房,開發商説是配電室沒有蓋好;住進新房後才發現小區採用臨時用電,沒能裝一戶一表……買了新房是讓人高興的一件事,可要是碰到了上述情況,就讓人頭疼了。《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供電企業在組織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過程中,應當做好與小區總體設計、施工的銜接,在代建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完成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並達到供電條件。
此外,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工程竣工後,應按規定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開發建設單位結清建設費用並辦結相關手續後,供電企業應當在5日內完成裝表接電。
供電企業負責供配電設施維護
小區變壓器壞了,導致全小區停電。更換設備的費用到底由誰掏腰包?是由供電部門出還是由開發商出?還是只能由居民自己買單?供電設施的更換費用不低,由誰負責買單這是市民關注的焦點。
為此,《徵求意見稿》規定,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産權移交供電企業後,供電企業負責供配電設施的運作、維護、更新改造,並承擔相關費用。供電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供配電設施運作維護和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供配電設施運作維護的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保障供配電設施的完好和正常運作,並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徵求意見稿》同時要求,供電企業應當對新建住宅區用戶實行供電到戶、抄表到戶、收費到戶、服務到戶,並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出現故障時,供電搶修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到達現場,迅速處理,儘快恢復正常供電。
如何監督費用使用等你來定
《徵求意見稿》規定,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核定的建築面積,根據代建協議約定,按照新建住宅區開發進度,分期分批向供電企業支付供配電設施建設費。
為了防止“二次收費”,《徵求意見稿》還明確,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應計入建設項目總投資,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在房價外加收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供電企業不得擅自擴大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收取範圍、提高收費標準。
《徵求意見稿》規定,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由供電企業開設專戶管理,以小區為單位專賬核算,專項用於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可如何用、用到哪去了、用了多少,有沒有一個監督辦法,讓小區居民做到心中有數?
為此,《徵求意見稿》針對如何監督費用使用情況制定了兩套方案,聽取大家的意見。方案一規定,供電企業應確保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完全用於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的建設和維護,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收支情況報價格、審計部門,並接受價格、審計等部門監督;方案二則規定,供電企業應當規範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費管理,每年至少向住宅小區業主公開一次費用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在《辦法》實施前已建成的住宅小區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參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供配電設施改造。
邀您參與
各界人士可于2014年2月1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1. 電子郵件:發送至電子郵箱NNXY520@163.com
2. 信函方式:將意見、建議寄至廣西南寧市民生路2號自治區法制辦公室法規一處,郵編:530012,聯繫人:龍小英
3. 傳真:0771—2823036
(提交意見時請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