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7日是全國社會救助宣傳周,期間,我區各市、縣(市)同步開展以“陽光救助暖萬家”為主題的宣傳活動。據介紹,今年我區已建立城鄉低保標準自然增長和調整機制,各市、縣(市)將每隔3年調整一次城鄉低保標準。
“我家老公常年患病,全家收入不到2000元,能不能申請低保啊?”23日上午,記者在自治區民政廳設在南寧市江南區西園轉盤旁的宣傳點看到,不少群眾前來諮詢。市民蒙女士諮詢民政工作人員,如何才能申請低保。民政工作人員了解了蒙女士的家庭狀況後,告訴她她的家庭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的三項條件,不過如果家庭成員醫療費用開支比較大,由此成為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醫療救助等。
自治區社會救助局介紹,預計今年全年全區城鄉低保資金將累計支出52億元,比上年增加4億元。
[ 小貼士 ] 哪些人可享受低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産狀況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
首先,申請人的戶籍要在當地縣(市、區),或者共同生活的戶主、主要家庭成員的戶籍要在當地縣(市、區);
其次,申請人家庭每人平均收入要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三,申請人的家庭財産狀況要符合當地規定條件。
最低生活保障沒有人數、名額限定,民政部門採取“應保盡保”的方式,保障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人員享受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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