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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記者從南寧市法制辦獲悉,《南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開始面向社會公開徵求修改意見。《辦法》提出,城市公共汽車駕駛員、乘務員,應當不得拒載、強行拉客、中途逐客,若違反規定,由南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可對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企業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對於此項規定,不少市民認為公交車拒載難以取證,這項規定到最後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
配套
增設公交設施
《辦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娛樂、商業、旅遊等大型活動場所、2萬人以上的居住小區、城市道路及立交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和國家有關標準,配套建設相應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交通設施及安全設施,並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記者調查:南寧市在公交客運交通設施供應不足,公交樞紐、港灣式停靠站缺乏,現有的公交專用道不成網路,不成系統,部分公交場站的選址也不盡合理,影響了公交車的服務水準和行業的良性發展。目前,南寧市不少大型小區的附近都設有公交車站,方便居民出行,比如位於北湖路的城市春天小區,位於白沙大道的普羅旺斯小區等。
市民意見:“新建小區的公共汽車客運交通設施一定要做好。”南寧市民陳先生最近在五象新區買了套房子,他覺得南寧市老城區的公交線路較密,希望新建小區及時開通一些公交線路。
拒載
企業要被罰款
《辦法》:城市公共汽車駕駛員、乘務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不得拒載、強行拉客、中途逐客;車輛在營運中發生故障或者意外不能正常行駛時,應當及時向乘客説明原因,安排乘客免費轉乘後續同方向線路車輛,後續車輛駕駛員、乘務員不得拒載;不得拒絕持規定免費證件的乘客乘車等。
違反規定,由南寧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可對城市公共汽車客運企業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記者調查:記者24日就“是否被公交車拒載過”這一問題隨即採訪了10多位路人。半數以上都被拒載過,其中的4位老人都有被拒載的經歷。據南寧市交通局數據顯示,今年5月份,公共汽車投訴量比4月份增長了143.14%,投訴量變化最大的是到站不停車,這一投訴4月份為2件,5月份為26件。
市民意見:今年75歲的何先生告訴記者,老年人可憑老年證免費乘車,所以有時會遭到拒載。有了這個規定,以後我們老人坐車就不用擔心要看司機‘臉色’了。”
“能舉報拒載是好事,但是在取證上有難度。”南寧市民梁先生説,作為乘客,取證卻很難,我舉報司機拒載,司機説沒有拒載,我拿不出證據,那不是白搭嗎!他期待有關部門能有更加詳盡的規定,讓乘客能輕便取證,保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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