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減開支項目包括“三公”經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的精神,自治區政府決定對區直部門2013年一般性支出按5%的比例統一壓減。日前,自治區財政廳發出《關於壓減2013年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支出的通知》,要求區直各部門嚴格按要求做好壓減一般性支出有關工作。
據核定,區直各部門今年合計壓減節約財政資金約1.3億元,由自治區財政統籌安排用於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此次壓減一般性支出將實現區直部門全覆蓋,涵蓋編報2013年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的區直各部門本級及所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等。根據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相關要求,區直部門將著力壓減日常公用經費和一般性項目支出,並優先壓減以下支出:一是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等;二是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和業務用房等建設支出、大型項目支出及相應的設備購置費;三是車輛購置和運作經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等“三公”經費;四是其他一般性項目支出等。同時,為實現自治區本級財力重心下移和加大對市縣補助力度,區直部門預算安排對市縣轉移支付補助支出不納入此次壓減支出範圍之內。
據悉,自治區財政將統籌安排壓減後節約出來的財政資金集中安排用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援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同時,對區直部門此次壓減支出的預算指標,以後年度均不再恢復安排,並將以壓減後的規模作為以後年度預算測算和安排的基礎。
《通知》強調,區直部門要進一步做好預算執行工作。一是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規範預算調整行為,嚴格控制預算執行中調整事項,除因突發情況、新出臺政策、新增單位等因素必須在當年增加安排支出外,一律不得申請追加預算。二是按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的要求,對涉及新建樓堂館所、增加財政供養人員和“三公”經費的支出,從嚴控制,加大壓減力度。三是進一步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經費支出管理,合理優化支出結構,努力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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